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東方今報記者 李凌
記者昨日從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獲悉,一漯河市民到當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為其新買的大切諾基越野車辦理進口車登檢手續,檢驗檢疫工作人員在審核《進口機動車隨車檢驗單》時,發現該車是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受損車輛。
2015年天津港“8·12”爆炸事故中,現場存放的進口汽車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壞,有的甚至完全損毀。2016年2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也專門發布了《關于天津口岸損毀汽車的風險警示通告》,要求各相關進口汽車收貨人認真清理、檢查事故所涉車輛并妥善處置;對自我聲明或已經鑒定為不能通過合理方式修復到可安全使用的車輛,采取措施防止按照原有用途使用。
近期,有媒體報道,該事故中的受損車輛通過維修翻新、開貿易公司發票等方式被“洗白”低價流入市場。對天津港“8·12”爆炸事故損毀車輛,檢驗檢疫機構一律不予登檢換證。
在此,河南檢驗檢疫局提醒我省消費者,在購買進口車時應理性消費,不能圖受損車輛價格便宜,而忽略了安全因素,購車時應檢查確認,索要進口證明文件,以及制造商的合格擔保證明、產品使用說明書、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必要時,可向經銷商確認車輛狀況。還可以根據進口證明文件信息登錄相關品牌國內經銷商的網站,進行信息比對或向其直接咨詢。
同時,他們也提醒廣大進口車車主,涉及進口車質量安全問題的,要及時向檢驗檢疫機構反映。
據了解,今年3月初,南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辦理進口機動車輛登檢時,曾發現天津“8·12”爆炸事故損毀車輛在市場上出現,該局還特別發布消費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