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敗”能造成“大禍害”。從近期各地查處的案件看,基層站所負責人和村組干部虛報冒領、套取私分扶貧資金,騙取挪用、貪污侵占惠農補貼等問題依然嚴重。這些問題直接損害群眾切身利益,啃食群眾獲得感,揮霍群眾對黨的信任,嚴重侵蝕和削弱黨的執政基礎,必須嚴肅處理。

  近日,省紀委通報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分別是:

  原陽縣扶貧辦工作人員婁季嶺、張峰失職造成國家扶貧資金損失問題

  2010年1月至2015年5月,婁季嶺、張峰未正確履行職責,對扶貧項目申報程序把關不嚴,造成原陽縣雨露職業技術學校套取國家“雨露計劃”扶貧培訓財政補助資金287.74萬元。2016年5月,婁季嶺、張峰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漯河市源匯區大劉鎮趙莊村村委會原主任陳朝陽侵占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

  2013年10月,陳朝陽利用職務便利,將該村3戶農戶共計3.1萬元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據為己有。2016年6月,陳朝陽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依照法定程序,罷免其村委會主任職務,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浚縣新鎮鎮邢固村“兩委”在貧困對象認定環節把關不嚴問題

  2014年8月,浚縣新鎮鎮邢固村“兩委”在上報貧困戶名單時未按規定程序把關,致使該村最終確定的貧困戶中有521戶不符合申報條件。2016年1月,村黨支部書記劉丙善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委會副主任王奎、村黨支部委員張永衛、劉新嶺、王桂芹和村委會委員劉桂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寧陵縣趙村鄉于樓村黨支部書記徐思友向低保戶索取好處費問題

  2016年1月,徐思友在為村民辦理低保過程中,向一名低保對象索要好處費900元。2016年6月,徐思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鹿邑縣張店鎮劉莊村“兩委”班子成員家屬違規享受低保問題

  2009年5月至2015年4月,劉莊村黨支部書記李學節在明知部分村干部家屬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情況下,為趙學奎、杜樹領、李國運、李國軍、杜樹欽等5名村干部的家屬辦理了低保,上述村干部家屬共違規領取低保金2.42萬元。2016年6月,李學節、趙學奎、杜樹領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李國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國軍、杜樹欽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張店鎮民政所所長郭汝言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