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頂山市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家民公車私用、違規操辦女兒婚事問題。2015年1月至9月,王家民三次違規使用單位公車回通許縣老家辦理私事。2017年9月,王家民違規操辦女兒婚事,分兩次宴請單位下屬人員40人,收受禮金19600元。2018年9月,王家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2。平頂山市氣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方安民違規操辦母親喪事問題。2016年6月,方安民在操辦母親喪事期間,以手機短信方式向局黨組成員及部分科室負責人發訃告,收受單位10名管理對象所送禮金4300元。2018年8月,方安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退還。

  3。魯山縣張官營鎮財稅所原所長張濤違規發放福利問題。2014年春節,張濤違規給該所4名工作人員發放福利8500元,后通過虛列辦公經費方式變通入賬報銷。2018年5月,張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平頂山市紀委監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