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孟紅兵等14人職務任免的通知
洛政任〔2018〕17號
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市人民政府決定:
孟紅兵任洛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長(正職待遇),免去其洛陽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黃曉玲(女)任洛陽市教育局調研員;
張玉琪任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研員;
魏進忠任洛陽市林業局調研員;
劉錚(女)任洛陽市體育運動學校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韓保衛、王慧睿(女)任洛陽市中心醫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徐聰任洛陽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正職待遇),免去其洛陽市軌道交通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孫文青(女)任河南科技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李浩波任洛陽市軌道交通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免去王進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洛陽片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建設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郭紅偉(女)任洛陽農業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免去其洛陽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職務;
王聯合任洛陽農業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免去其洛陽市林業局副局長職務;
馬輝任洛陽農業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免去其洛陽國宏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監事會主席職務的任免,請按有關《公司法》和章程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