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 記者 李瑋 萌友 楚濤 燕露/文圖

  一個年僅15歲的孩子,因為父母離婚而輟學在家,又因無人管教而流浪社會,在社區民警發現孩子走向邪路,聯系其父母對孩子管教時,竟然遭到冷漠態度。

  3月14日上午,鄭州市公安局柳林分局治安一中隊社區民警蔡艷紅接到群眾的微信反映說,有2輛電動自行車的電瓶被盜了。蔡艷紅趕緊到社區視頻監控室查看監控情況。果然,在頭天晚上七點左右一個男孩偷偷的打開電動車把電瓶取走。在分析案情時,物業管理負責人張師傅說這個孩子他認識,就住在隔壁院子里。民警到隔壁了解情況,又找到了孩子曾經讀書的學校,據反映這孩子不滿16歲,由于父母離婚,已經早早輟學流浪社會了。

  蔡艷紅立即聯系其母親來到派出所說明情況,協助警方教育教育孩子,其母親說孩子歸其父親管教,把孩子父親的電話告訴民警后,就認為自己完成了任務。

  民警魏坤撥通其父親的電話后,對方說他在廣州打工回不來,關于偷電瓶的事兒,等聯系上孩子再問問。5個小時后,民警再次給其父親打電話時,其父親竟然說,他與孩子聯系了,孩子說自己沒偷過電瓶,警察好像冤枉孩子了。

  民警提議要不要把你兒子盜竊電瓶的視頻發過去看看,對方竟然說這事兒還是找孩子母親解決。

  古人云:子不教父之過。遇到這樣的父母,也許是孩子人生中的悲哀,只負責生不負責養的后果就是毀了孩子的一生,也許等孩子過了18周歲,造成更大的惡果,其父母才會有后悔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