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讓城市更美!鄭州將開展“大宣傳、大排查、大執法、大整改”活動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夏萍 萌友 許東升

  為著力解決城市建設和管理領域存在突出問題,切實化解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中嚴重影響城市管理和發展的突出問題,10月31日,記者獲悉,鄭州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將從10月底開始開展為期1個月的“大宣傳、大排查、大執法、大整改”活動。 

  此次活動的工作目標及重點

  (一)揚塵污染違規問題。施工工地未按揚塵治理標準落實“8個百分之百”要求的,未按重污染天氣管控要求落實措施的。

  (二)城鄉規劃違法問題。對建設單位在限定時間內不能提供規劃許可等相關資料的、列入市政府計劃的問題樓盤屬于規劃執法范圍的、對既有建筑區外的國有土地上無證開工進行建設的違法行為的。

  (三)建筑工程違法問題。建筑工程無證施工、建筑市場方面存在的違法行為。

  (四)房地產領域違法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超資質開發、違規銷售商品房等違法行為。

  (五)建設質量安全違法問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無證施工、未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的建設工程現場質量安全方面存在的:建設工程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情況;各方主體及從業人員執行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情況;各方主體依法依規發(承)包情況;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到崗執業情況;安全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和工作保證體系;安全質量問題及隱患排除情況;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測、施工圖審查等單位(項目)負責人及從業人員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質量強制性標準、落實安全質量責任情況等。

  (六)市政工程違法問題。未經許可擅自占用、掘動城市道路行為,超面積、超期占用、掘動城市道路行為,施工現場未規范圍擋,缺失公示牌和警示標志等存在違法行為或問題的。

  屆時,對排查出來的違法問題,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措施,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對于一時無法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措施,按照“三個不變”的原則,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限期進行整改;對群眾意見較大、問題突出的,提出群眾認可度高、操作性強的措施辦法予以整改,并對進展情況、整改結果在適當范圍內公示,接受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