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洛陽全面放開城鎮落戶條件 租賃住房可落戶》

  洛陽市日前出臺《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將全面放開城鎮落戶條件,建立健全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激勵機制,推動非戶籍人口落戶城鎮,租賃住房即可落戶。

  洛陽市將按照“取消限制、統籌推進”的原則,全面取消城鎮落戶限制,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按照“存量優先、引導增量”的原則,支持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適應城鎮和市場競爭環境的非戶籍人口在城鎮落戶;增強城鎮吸納人口承載能力和吸引力,逐步帶動更多新增非戶籍人口進城落戶。意見明確,2022年前,洛陽市城鄉區域間戶籍遷移壁壘加速破除,配套政策體系進一步健全,剝離依附在戶口性質上的城鄉差別公共政策,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年均提高1.5個百分點以上,年均轉戶10萬人以上。

  具體來說,本人在城鎮實際居住、就學、就業的,即可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遷移落戶;在當地暫時沒有合法產權房屋的,可將戶口遷移至用工單位集體戶、學校集體戶或租賃房屋處社區公共戶口。同時,洛陽將建立以居住證為載體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全面提升居住證覆蓋率;全面落實和新增居住證權益保障,縮小或消除居住證和常住戶口之間待遇差別,保障持證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