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新任命三名副市長!河南三市公布最新人事任免名單》
許昌公布一批人事任免名單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公告
(2020年10月30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七屆]第39號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于2020年10月30日審議了市人民政府提請的人事任免事項(xiàng),現(xiàn)將任免名單公布如下:
決定任命:
盧希望為許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湯超為許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決定免去:
楚雷的許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wù)。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2020年10月30日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公告
(2020年10月30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七屆]第40號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于2020年10月30日審議了市監(jiān)察委員會提請的人事任免事項(xiàng),現(xiàn)將任免名單公布如下:
免去:
王德超的許昌市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職務(wù)。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2020年10月30日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公告
(2020年10月30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七屆]第41號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于2020年10月30日審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請的人事任免事項(xiàng),現(xiàn)將任免名單公布如下:
任命:
官印為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局長;
免去:
孫志強(qiáng)的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wù);
孟曉克的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wù);
陳艷玲的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wù)。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2020年10月30日
安陽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任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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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0年10月30日安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薛崇林為安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決定免去:
李長治安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wù)。
最新!開封公布一批人事任免
10月30日上午,
開封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
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
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事項(xià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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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市人大常委會免職名單(一)
(2020年10月30日
開封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
通過)
免去:
胡安志的開封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農(nóng)業(yè)與農(nóng)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wù)。
開封市人大常委會任命名單(二)
(2020年10月30日
開封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
通過)
任命:
劉宏東為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開封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關(guān)于接受谷昌豪同志辭去
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wù)請求的決定
(2020年10月30日
開封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
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guī)定和谷昌豪同志辭職的請求,開封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接受谷昌豪同志辭去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wù)的請求,并報開封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備案。
開封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關(guān)于劉宏東同志為
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決定
(2020年10月30日
開封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
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guī)定和主任會議提請,開封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劉宏東同志為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