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新任命三名副市長!河南三市公布最新人事任免名單》

  許昌公布一批人事任免名單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公告 

  (2020年10月30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七屆]第39號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于2020年10月30日審議了市人民政府提請的人事任免事項(xiàng),現(xiàn)將任免名單公布如下:

  決定任命:

  盧希望為許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湯超為許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決定免去:

  楚雷的許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wù)。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2020年10月30日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公告 

  (2020年10月30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七屆]第40號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于2020年10月30日審議了市監(jiān)察委員會提請的人事任免事項(xiàng),現(xiàn)將任免名單公布如下:

  免去:

  王德超的許昌市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職務(wù)。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2020年10月30日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公告 

  (2020年10月30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七屆]第41號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于2020年10月30日審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請的人事任免事項(xiàng),現(xiàn)將任免名單公布如下:

  任命:

  官印為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局長;

  免去:

  孫志強(qiáng)的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wù);

  孟曉克的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wù);

  陳艷玲的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wù)。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2020年10月30日

  安陽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任免名單

  ↓↓↓

  安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0年10月30日安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薛崇林為安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決定免去:

  李長治安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wù)。

  最新!開封公布一批人事任免

  10月30日上午,

  開封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

  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

  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事項(xiàng)。

  ↓↓↓

  開封市人大常委會免職名單(一)

  (2020年10月30日

  開封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

  通過)

  免去:

  胡安志的開封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農(nóng)業(yè)與農(nóng)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wù)。

  開封市人大常委會任命名單(二)

  (2020年10月30日

  開封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

  通過)

  任命:

  劉宏東為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開封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關(guān)于接受谷昌豪同志辭去

  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wù)請求的決定

  (2020年10月30日

  開封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

  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guī)定和谷昌豪同志辭職的請求,開封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接受谷昌豪同志辭去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wù)的請求,并報開封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備案。

  開封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關(guān)于劉宏東同志為

  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決定

  (2020年10月30日

  開封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

  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guī)定和主任會議提請,開封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劉宏東同志為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