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原標題:《鄭州擬調整停車收費:一類區域停一天48元 發改委:考慮了居民承受能力》

  東方今報首席記者 宋迎迎

  鄭州市區停車收費或將有大的變化!3月1日,記者從鄭州市政府獲悉,《鄭州市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辦法(征求意見稿)》)發布,擬對機動車停車區域范圍和收費方式等進行調整。其中,一類區域范圍擬擴大至2011年辦法中的二類區域,二類區域范圍擬擴大至三環(北邊沿擴大至三全路)。同時,白天收費方式也擬全部調整為計時收費。

  (資料圖片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首席記者  袁曉強 攝)

  一類、二類區域范圍擴大至三環

  《辦法(征求意見稿)》區域劃分范圍進行了擴大,將一類區域范圍擴大至2011年辦法中的二類區域,將二類區域范圍擴大至三環(北邊沿擴大至三全路)。具體如下:

  一類區域范圍:中州大道-未來路、航海路、桐柏路、農業路圍合區域以及鄭東新區商務外環路以內區域(均含本道路)。

  二類區域范圍:東三環、南三環、西三環、三全路、中州大道、北三環圍合區域(均含本道路,除去一類區域)。

  三類區域范圍:除去一類、二類區域以外的城區其他區域。

  鄭州機場、鄭州火車站、鄭州高鐵站和實行政府定價的旅游景點公共停車場(所)收費標準單獨審批。

  白天收費方式全部調整為計時收費

  ■一類區域

  道路內停車位收費

  白天:首小時4元,第二小時、第三小時每小時2元,第四小時起每小時4元。

  夜間:道路內停車位免費停放。

  道路外地上公共停車位收費

  白天:首小時4元,第二小時、第三小時每小時1元,第四小時起每小時3元。

  夜間:10元/次。

  道路外地下公共停車位收費

  白天:首小時4元,第二小時、第三小時每小時1元,第四小時起每小時2元。

  夜間:10元/次。

  ■二類區域

  道路內停車位收費

  白天:首小時4元,第二小時、第三小時每小時1元,第四小時起每小時3元。

  夜間:道路內停車位免費停放。

  道路外地上公共停車位收費

  白天:首小時4元,第二小時、第三小時每小時1元,第四小時起每小時2元。

  夜間:5元/次。

  道路外地下公共停車位收費

  白天:首小時4元,第二小時起每小時1元。

  夜間:5元/次。

  ■三類區域

  道路內停車位收費

  白天:首小時2元,第二小時、第三小時每小時1元,第四小時起每小時2元。

  夜間:道路內停車位免費停放。

  道路外地上公共停車位收費

  白天:首小時2元,第二小時起每小時1元。

  夜間:3元/次。

  道路外地下公共停車位收費

  白天:4元/次。

  夜間:3元/次。

  白天“減少”一小時 20分鐘內免收費用

  根據《辦法(征求意見稿)》,機動車在停車場(所)停車20分鐘(含20分鐘)以內,免收費用。停車超過20分鐘開始計費,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

  設置有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設施的停車場(所),在充電時間內對已收取充電服務費的新能源汽車不再收取停車費。新能源汽車停車收費標準在所在區域收費標準基礎上減半。

  除了劃分標準變動外,白天與夜間的界定也有調整。記者注意到,原辦法中的時段劃分是“白天7:00—21:00,夜間21:00—次日7:00”。新辦法的時段劃分調整為“白天7:00—20:00,夜間20:00—次日7:00”。跨早7時00分、晚20時00分的,則按照每個時段的收費標準累計收費。

  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建設的停車收費 在區域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20%

  此次的《辦法(征求意見稿)》中,明確規定,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三種價格管理形式:

  政府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交通投資)公司投資建設的停車設施,機場、車站、碼頭、城市公共交通(含軌道交通)換乘站等重要交通樞紐配套停車設施,經授權的部門、機構依法施劃的路內停車泊位等實行政府定價;

  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建設的停車設施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社會資本全額投資建設停車設施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依法自主制定。

  為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停車設施,新辦法添加了“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建設的停車設施實行政府指導價,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在所在區域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20%,下浮不限”。

  《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公辦醫院按所在區域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收費。為方便群眾就醫,各公辦醫院可根據醫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院機動車停車優惠措施。

  鄭州市發改委:現行收費政策已經不能達到通過價格杠桿調節車流量的目的

  記者注意到,此次的《辦法(征求意見稿)》中,三個區域白天收費方式全部調整為計時收費。而老的辦法中只有一類區域白天收費方式是計時收費,其他區域均是計次收費。除此之外,收費標準也有所上調。

  以停車在一類區域道路內停車位24小時計算(早7點至第二天早7點),按照新辦法,總費用為4+2+2+10*4=48元(夜間免費);照現行的老辦法計算:4+2(高峰)+2(高峰)+7(平峰)+2*3(高峰)+2=23元(夜間免費)。對比可見,基本提升了一倍。

  那么,這樣的計費標準變化是出于怎樣的考慮呢?

  對此,鄭州市發改委方面表示,2011年12月,鄭州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市內城區公共停車場機動車存放服務實行差別化收費的通知》(鄭政文〔2011〕225號)。該政策實行以來,從一定程度上調節了中心城區、繁華區域的車流量,提高了路內停車位的周轉率。不過近年來,隨著城市框架的拉大,機動車大幅增加,現行的收費政策已經不能達到通過價格杠桿調節車流量的目的。

  “新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原辦法為基礎,綜合考慮鄭州經濟發展水平、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承受能力。”鄭州市發改委方面表示,《辦法(征求意見稿)》旨在充分利用價格杠桿有效提高公共停車泊位,特別是道路內停車泊位的周轉率,保護好機動車停放者和停車場(所)經營者的合法利益。

  目前,《辦法(征求意見稿)》正在公開征集意見,時間為:2021年2月25日至3月26日,市民如有意見建議了通過這些反饋渠道進行反饋:

  1。電子郵箱:wjjsgc@163.com

  2。通訊地址:鄭州市中原區互助路70號6號樓502室(郵編:450007)

  3。電話:0371-67189772

  4。傳真:0371-67971797

  5。通過鄭州市政府門戶網站及市發改委網站,在“意見建議”欄中提出意見

  除此之外,如果您對于鄭州停車收費有好的建議,也可通過微博@猛犸新聞或者熱線0371-65830000向我們進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