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鄭州市發布通知: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8月23日,鄭州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關于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通知》。

  根據通知,氣象部門預報,鄭州市本輪強降雨過程已結束。經會商研判,鄭州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決定,自8月23日15時起,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一、公共交通恢復正常運營;具備安全施工條件的建筑工地有序恢復正常作業;旅游景區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和風險評估,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對外開放;商鋪和經營網點恢復正常營業;地下商場、地下停車場、住宅小區地下室等恢復正常使用。疫情風險防控區域內的生產生活秩序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執行。

  二、各區縣(市)要加強緊急避險群眾房屋安全排查,在確保安全條件下,有序組織群眾返家。

  三、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恢復正常工作秩序。

  四、在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前提下,有序推進企業復工復產。

  五、公安、交警部門要積極引導市民,有序疏散城市道路路面、高架橋緊急避險停放車輛,確保城市交通暢通。

  六、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要盡快組織修復水毀各類工程和設施;抓緊組織實施受澇農田除澇排水,減少農耕作物損失。

  七、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要組織繼續加強水庫、河道、黃河堤岸、灘區、南水北調工程、隧道橋涵、城市積水點、工地深基坑、電力通信設施、戶外廣告設施、軌道交通、鐵路等重點區域、重要點位的巡查排險工作,嚴防次生災害發生。

  八、各區縣(市)要抓緊組織實施核災、減災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九、沿黃各區縣(市)和黃河河務部門要繼續加強黃河(鄭州段)各控導工程24小時值班巡查,預置好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和人員,確保黃河安全度汛。

  據鄭州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