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 近日,河南省生態環境廳公布各省轄市(示范區)2025年11—12月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情況:2025年11月,各省轄市(示范區)共支償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金4707萬元,得補4236.5萬元;12月,各省轄市(示范區)共支償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金3316.5萬元,得補3491.5萬元。
為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進一步夯實各地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河南省于2020年3月印發《河南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辦法(試行)》,依據“誰保護、誰受益,誰污染、誰付費,誰損害、誰補償”的原則,統籌考慮各省轄市(示范區)空氣質量和空氣質量同比改善情況,綜合計算PM2.5、PM10月均濃度同比改善率等考核指標,對各省轄市(示范區)環境空氣質量進行生態補償或扣繳。
2025年11月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金支償得補情況
10個省轄市需支償生態補償金,從高到低依次是:南陽1329萬元,濮陽934.5萬元,開封619萬元,安陽606.5萬元,商丘562萬元,漯河226.5萬元,許昌181.5萬元,鶴壁162萬元,周口61萬元,新鄉25萬元。
8個省轄市(示范區)可得補生態補償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陽1171.5萬元,焦作814萬元,洛陽767.5萬元,濟源643萬元,鄭州396萬元,平頂山274.5萬元,三門峽162萬元,駐馬店8萬元。
2025年12月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金支償得補情況
10個省轄市需支償生態補償金,從高到低依次是:駐馬店848萬元,許昌587.5萬元,鄭州484萬元,漯河433.5萬元,開封380.5萬元,南陽242萬元,周口148.5萬元,焦作121萬元,新鄉48.5萬元,洛陽23萬元。
8個省轄市(示范區)可得補生態補償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商丘1180.5萬元,濟源610.5萬元,信陽376.5萬元,鶴壁371.5萬元,三門峽365萬元,濮陽288.5萬元,安陽207萬元,平頂山92萬元。(秦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