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房產租賃市場管理處宣教科科長姚德吉表示,從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角度來講,群租會出現很多不穩定因素。例如,群租人員流動性大,隱患突出、火災事故頻發;群租房屋也容易成為不法分子的藏匿或犯罪的場所。

  “去年,鄭州桐柏南路附近一棟多層住宅住了100多人,亂拉亂扯電線,占用消防通道,造成火災,消防車進不去、人員不能及時撤離,造成較大財產損失。”姚德吉說。

  今年7月1日,《河南省房屋租賃辦法》開始施行,明確規定出租住房的,出租人應當以原設計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這意味著,政府已經明令禁止“群租”了。

  租住在群租房的多是城市底層的外來者,或暫時停留尋找工作,或從事低端行業收入有限。政府部門為保障住房安全、杜絕隱患,以公權力整治群租房理所應當,但缺乏出路的“剛需們”何去何從?

  群租市場有“剛需”

  “包租婆”應運而生

  陳海洋(化名),是“求職公寓”經營者。自從2014年下半年以來,他手中掌握著七八套房源。陳海洋手中的求職公寓,從4人間到8人間不等,價格在300元到400元之間。在他的印象中,受城中村拆遷影響,今年年初,一套兩室兩廳的房子月租金已經漲到2000元~2200元,現在已經漲到2600元~2800元,上漲幅度之大讓他都為租房者擔心。

  一套三室兩廳的房子,原來租金在3200元左右,如果改成群租公寓,至少可以放10張上下鋪,每個床位300元/月計算,每月房租收入在6000元,除去交給房東的,自己還能掙2000多,床位不滿時也能掙一千多。和普通房產經紀人的身份不同,陳海洋完全是“單打獨斗”。“經紀人背后是房產中介,如果被查到了,房產中介可能會被吊銷營業執照,但個人面對的只有罰款。”陳海洋說。

  相比之下,真正的房產中介很少出租床位。“房客更換頻繁,幾乎每天都有人看房、租房、退房,太耗費精力。”房產經紀人劉經理介紹,他們現在更傾向于把一套三室兩廳的房子分成六七個單間出租,每套房也能掙一千多,而且房源越多掙得越多。

  群租房為“避管”

  租床位號稱旅館

  “你說的租床位現在政府都已經不允許了,正打擊呢。”8月8日上午,在福元路燕莊小區,聽說記者想租一個床位,一位年輕的房產經紀低聲告訴記者,勸記者在這個小區里合租一個單間。隨后,記者又來到位于鄭州大學一附院對面的一個小區內,這里有一個“大學生公寓”,兩室一廳一衛,每個臥室擺放了3張木制上下鋪,可住6人,房間內非常干凈。

  “房東”介紹,房間已經入住了兩名女生,都是在附近實習的年輕人。拎包入住,可以短住,也可以長住,除了不是標間、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外,這種公寓的性質跟招待所、快捷酒店非常相似,但記者注意到,房間內并沒有營業執照。對此,“房東”也沒有正面回答,稱是個人房屋出租。

  記者調查發現,在紫荊山路、花園路、緯四路、商城路、農業路等多個地段,都有類似的“求職公寓”,多是4人間、6人間和8人間,宣稱拎包入住。一名“二房東”介紹說,政府正打擊群租,所以現在大家換了個說法,對外稱“旅館”。

  城市“蟻族”難消失

  治理不能簡單靠取締

  今年7月1日,《河南省房屋租賃辦法》開始施行,其中第十一條明確規定,出租住房的,出租人應當以原設計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

  “隨著都市村莊的拆遷,短期內對群租的需求只會增加。”房產經紀人劉經理認為,一紙禁令難以消除群租現象。從需求上講,畢業生入職季、外來務工人員想在城市扎穩腳跟,他們都需要這樣一個過渡期的保障,而在短期內鄭州廉租房、公租房是不能完全滿足需求的,這是市場需求。

  根據7月1日起實施的《河南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違反群租規定的,將責令限期改正,否則將處于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但對比群租房的收入就可以看出,這對于群租房的經營者來說,并不能從根本上打擊他們,只會讓他們轉戰“地下”。而相反的,一旦群租房取締,房租價格可能會繼續上升。對低收入者來說,他們要么轉入“地下”繼續群租,要么離開這個城市。

  事實上,早在2014年4月,《河南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征求意見時,省會一家媒體就曾做過調查,結果“七成網友反對”。

  鄭州大學應用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張明鎖也認為,從治安和管理方面講,要消除隱患,從長遠看叫停群租房是可行的。但現在城中村正在改造階段,剛畢業的大學生和打工青年需要解決住的問題,群租是無奈之舉。政府部門應該做的,是加強管理。

  張明鎖認為,不論是哪種形式的租房,特別是合租形式的,都應該達到安全標準,不能存在消防隱患。對個人或單位以賺錢為目的、明知房間存在安全隱患依然出租群租房的,應當堅決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