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

  我們沒有拖車權

  “僵尸車?應該找執法局的人來拖。”采訪中, 不少小區業主說。

  “我們沒有拖車權。”昨天,中原區城市管理局中隊長樊向陽接受采訪時表示,在2001年8月份,執法局剛成立時,他們確實有部分拖車的權力,但是,自從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頒布,機動車亂停亂放的權限都劃歸交警部門了,“我們都不拖車好多年了。”

  律師:

  建議建立車主信息庫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介紹,盡管目前“僵尸車”的管理在法律上是個空白,因為車輛是私人合法財產,但是合法財產不能影響公共安全及市容市貌。他建議,物業和城市管理部門可將這些長期停放在小區的車輛報告給交通管理單位,而后統一停放。

  為杜絕“僵尸車”現象,車輛登記部門可建立車主信息庫,如果個人名下有預期沒有年審的車輛或遺棄的車輛,可將遺棄車輛車主的信息輸入信息庫,在遺棄車輛未處理之前,不予登記第二輛車的信息。

  民警:

  小區車輛不影響公共交通,拖不了

  據交警二大隊警官李冰介紹,交警處理“僵尸車”也是很謹慎的。有車牌的車輛達不到報廢年限,不是特別影響交通,一般都不會拖;如果車輛有車牌可查到車主的聯系方式,會電話告知車主,讓車主自己來移;如果有電話仍聯系不上車主,他們會貼條告知車主。

  而無牌車,影響了交通,但現場又沒法落實車主身份及具體情況,一般是要拖走做進一步落實。

  小區車輛為什么不能拖?李冰說,因小區車輛是業主的私有財產,在小區里停放,又不影響公共交通,說白了他不違法,因此,交警部門沒有拖車權。

  有無好的建議?李冰說,目前,全市上下都在開展淘汰黃標車行動,各區各辦事處都在進行,可以聯系轄區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