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著名考古專家鞏啟明教授系河南臨潁縣人,長期在陜西文物考古界工作,其在臨潁縣的老宅子卻被鄰居長期霸占并違規建了樓房。經縣、市、省三級法院判決,對鞏啟明教授土地侵權所建房屋需拆除并恢復原狀。

  鞏啟明教授今年80歲,系河南臨潁縣繁城鎮西街村人,歷任西安半坡博物館考古隊長、副館長、副研究員、陜西省文物局副局長、陜西省考古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多個考古雜志主編、多所名校兼職教授、中國考古學會理事、中國人類學會理事……數十年來一直堅持田野考古工作,尤其是主持對姜寨遺址的發掘,發現了一處距今6700多年前基本完整的原始聚落遺址,是國內外史前考古學上最重要的發現。

  由于長年在外工作,鞏啟明教授在老家河南臨潁縣繁城鎮西街村一處房產卻被鄰居鞏延安長期霸占,后者甚至在鞏啟明教授的宅基地上違規建起了房子。

  2010年開始,鞏啟明教授及其親人對鄰居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起訴。經臨潁縣法院調查審理,判決鞏延安侵占鞏啟明的宅基地應依法歸還,恢復原狀。隨后,鞏延安相繼上訴到漯河中院和河南省高院。經該兩級法院審理,一致判決維持臨潁縣法院判決。

  在三級法院下達裁決書并進入執行階段后,鞏延安再次進行了違建。

  2015年10月26日,臨潁縣人民法院發布執行公告,稱“本案在執行過程中查明被執行人鞏延安于2015年6月份在申請執行人(鞏啟明及其家人)的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又重新建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條的規定,責令被執行人鞏延安立即 停止侵害,同時應在2015年11月26日前排除妨礙,即拆除建在申請執行人又土地使用權范圍內的房屋。到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將依法強制拆除“。

  2105年12月21日,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執行裁定書,認定了申請人鞏啟明及其家人的財產權被侵害。

  漯河市臨潁縣法院執行局二庭庭長張向召介紹,不要說鞏延安在鞏啟明的宅基地上建房違法了,鞏延安就是在鞏啟明的宅基地上放置東西都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