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2
剩余未售房源的價格公示缺少總售價和建筑面積單價
參與檢查的工作人員介紹,某公司取得預售證房源共計378套,截至檢查當日,剩余9套未售,現場檢查照片及銷售價格表顯示,剩余9套未售房源的價格公示缺少總售價和建筑面積單價兩個項目。
“這樣做,違反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下發《河南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施細則》的通知第八條‘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行一套一標。商品房經營者應當對每套商品房進行明碼標價。按照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還應當標示建筑面積單價或者套內建筑面積單價’的規定。”他說。
據介紹,依據有關規定,對于不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的,區別情況實施處罰:對于未按規定內容實行一套一標的,如未標每套在售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單價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層高等核心因素,根據未按規定內容實行一套一標的在售房源實際套數,按每套3000元罰款處罰。
發現3
“原總價579089元,特惠總價550135元”涉嫌價格欺詐
去過售樓部的市民會注意到,部分售樓部會推出特價房,稱有巨大優惠。這樣做,可能涉嫌價格欺詐。
鄭州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說,在檢查中,發現某公司售房大廳擺放的促銷廣告宣傳稱:原總價579089元,特惠總價550135元。
他說,《國家發改委關于〈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有關條款解釋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檢〔2006〕623號)第四條“《規定》第七條第一項所稱的‘原價’是指經營者在本次降價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前七日內沒有交易價格,以本次降價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由于商品房的特殊性,一套一價,“原總價579089元”沒有相應的成交記錄,該宣傳存在“虛構原價”的價格欺詐行為。
最終,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該公司5萬元的罰款。
發現4
不少售樓部主動公開房源、價格信息能做到“明碼標價”
昨天,記者來到花園路北段一處“地鐵盤”進行探訪。一進售樓部,記者就注意到有一個一人高的電子屏,顯示剩余房源、價格等信息。在沙盤旁邊,還有銷控表讓顧客自行翻閱。
記者從鄭州市政府獲悉,大部分房企對檢查出的問題會積極整改。部分企業通過學習,制作“商品房價格明白卡”,在銷售房源過程中,主動把“商品房價格明白卡”給購房者明示。
河南省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劉社說,通過對房企逐一檢查,提高鄭州市房地產行業價格信息的透明度,基本打造出商品房市場開放、透明、誠信的價格環境。
[未來]
對于違法違規的房企,發現一起懲處一起
很多市民疑惑:為何今年鄭州房價瘋漲?
河南省商業與經濟學會會長宋向清說,國家統計局8月數據顯示,全國70個大中城市住宅價格8月份漲幅最大的城市并非此前熱門的廈門、合肥等地,而是鄭州,鄭州新建商品住宅價格、二手房交易價格分別以環比5.6%、4.5%的漲幅居全國首位,位列兩個第一。
為何鄭州8、9月份商品住宅市場如此火爆?宋向清說,8月鄭州市區商品住宅批準預售176.73萬平方米,呈現供不應求態勢;成交面積207.66萬平方米,同比大漲114.7%,成交均價10066元/平方米;9月市場延續8月火爆態勢。
鄭州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說,下一步,鄭州將繼續加大檢查力度,對于違法違規的房企,發現一起,懲處一起。
“建立商品房價格監管長效機制”被提上日程。據悉,鄭州將對查處的房企進行不定期回訪,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一一整改到位,以這次檢查為契機,完善商品房銷售監管體制,通過市、縣(區)聯合監督檢查形成無死角執法監管網絡,建立商品房價格監管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