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教育部規定的高考加分項目有10多種,而各省的加分項目達到近200種。各省的體育加分項目、加分幅度各不相同,享受加分的人數更是相差懸殊。一些省份體育加分項目多達30多類,而有的省份如黑龍江、廣西分別只有7類和8類,陜西只有游泳、武術和射擊3類。這種不均衡的局面對省內考生和省際考生都是不公平的。
專家認為,體育加分制度是為打破“一考定終身”、在高考招生中實行多元化選拔人才而設計的。以往的事實說明,通過體育加分進入高校的學生在推動本校體育發展,增強學生體質、傳播體育文化、活躍校園生活等方面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時獲得體育加分的學生進入高校,使學校的生源多樣化,增加了辦學活力。
高考體育加分之所以引起質疑,主要是因為個別地方加分信息不透明,加分項目缺乏科學的論證,權力缺少監督,實施過程中出現偏差,加分考生公示不夠等,給“弄虛作假”提供了條件。一些地方出現的體育加分弄虛作假事件,尤其是大面積弄虛作假的事件,在社會上產生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引發了公眾的質疑和擔憂,使人們對體育加分制度產生信任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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