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規劃綱要提出,加強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完善考試招生信息發布制度,實現信息的公開、透明,保障考生權益,加強政府和社會監督;公開高等學校招生名額分配原則和辦法,公開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結果,公開自主招生辦法、程序和結果。今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強調,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要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切實維護招生公平公正,加強信息公開公示,進一步規范特殊類型招生和高考加分政策。
針對高考體育加分中出現的問題,有人主張取消高考體育加分。但專家認為,對于高考加分制度,如果用“一刀切”的思維處理問題,也是不全面的。廈門大學考試中心鄭若玲教授說:“完全取消體育加分有點兒因噎廢食,不能否定它的正面作用。首先,它可以給弱勢群體一定的幫扶與照顧;其次,可以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發展;再其次,可以讓高校招收到一些特長生,使學生群體更加多樣化。”
不少專家提出,規范高考加分,首先應當規范加分項目,論證哪些該加,哪些不該加,使加分項目更加合情合理,更符合教育公平原則。鄭若玲建議,應該由教育部統一清理,統一規范,統一標準,統一分值,取消地方的“土政策”,各地的傳統或地域特色項目應報教育部批準和備案,納入教育部的統一規范與管理范疇。體育加分項目的設立,應盡量減少經濟因素和其他因素的影響(如“三模三電”等),將高考體育加分項目納入陽光高考的管理范圍,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接受輿論和社會各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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