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從冷暴力中突圍
調查結果顯示,面對職場冷暴力,選擇忍耐或者正面溝通的,與選擇“以冷制冷”或者直接辭職的人數比例不相上下。其實,職場冷暴力,對人對己都是一種精神傷害。
既然冷暴力是一種精神傷害,法律對此有何規定呢?北京市海淀法院專門審理勞動糾紛案件的陳昶屹法官介紹說,由于冷暴力的特殊性,所以無論是勞動法還是勞動合同法,都沒有對此作出明確規定,因此目前不能作為正當訴由起訴用人單位。但是,如果領導有頻繁調動勞動者工作崗位,“故意刁難”導致勞動者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等行為,即領導或同事通過“暴力”手段,表達出了“冷漠”,而且顯而易見違反了勞動合同法或者民法,傷害了勞動者合法權益,法院就可以受理。
除了尋求法律保護外,冷暴力的受害者自身該如何從職場冷暴力中突圍?王金麗提出“三個理解”:理解環境,理解別人和理解自己。具體來說,理解環境,就是要理解企業對個人的期待;理解別人,即員工要學會換位思考,明白每個人都有壓力。若能找到“為了公司利益”這一共同點,也許會對解決問題有所幫助;最后,很關鍵的一點就是理解自己。員工要明白同事對自己的態度,有時是源于自身的感受。“對于一些‘感到冷’的職場人士來說,希望他們能夠更深刻地理解自己,溫暖自己的心靈,然后去溫暖身邊的人。這樣可以讓自己體會到暖意,然后將這種良好的情緒帶入職場中。”王金麗指出。
一些職場人士,也用切身體驗為化解冷暴力支招:辦公室也是一個集體,對于同事組織的活動,要積極參與;首先要讓自己心情愉快,才有可能讓整個辦公室處于愉悅的氛圍中;讓同事和自己一起分享“領導的褒獎”,有助于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
另有心理學專家提醒,團隊的領導應該明白,職場冷暴力對于企業來說非常不利。領導應該營造的是一種良性競爭,而不是惡性的對抗氛圍。因此,領導應該讓下屬有表達的機會,了解員工的職業生涯規劃,促進員工間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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