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經濟報記者 吳若淇)昨日,省教育廳出臺《關于貫徹落實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鼓勵、支持大學生創業。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意見》鼓勵各高校建立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允許將大學生開展創新實驗、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參加創業實踐活動和自主創業等成效折算為學分。為有意愿、有潛質的大學生制訂創業能力培養計劃,建立創業檔案和成績單,客觀記錄并量化評價大學生開展創業活動情況。
如果擔心學習、創業兩者不能兼顧,也可以選擇休學創業。《意見》顯示,對休學從事自主創業的在校大學生,可保留學籍2年。學生可憑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材料,經高校主管就業創業部門認定,再由高校學籍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可保留學籍。
此外,我省還要求將“創業基礎”作為面向全體高校學生開展創業教育的核心課程,納入學校教學計劃,不少于32學時,不低于2學分,力爭到2017年實現創業教育全覆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