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呂文杰
“你們就是俺的恩人啊,子女們經咱們的‘家事法庭’教育勸說后,現在對俺可好啦!”方城縣楊樓鎮的李老漢一大早便到方城縣法院楊樓法庭,感謝法官化解了自己的心頭病。
由3名法官、1名書記員、1名法警組成的方城縣法院楊樓法庭,轄楊樓、小史店兩個鎮,兩度榮立集體二等功,先后被授予省級青年文明號、河南省優秀人民法庭、“南陽市十佳法庭”等稱號。
“家事法庭”溫馨開庭
舒適的沙發,粉紅色的窗簾,沒有高大冰冷的審判席,取而代之的是放著鮮花的茶幾。這是方城縣法院楊樓法庭創立的“家事法庭”審判現場。
7月8日下午3點,楊樓法庭將要開庭審理一對夫妻的離婚案件。
案件由法庭庭長鄧聚洲擔任審判長。鄧聚洲先播放了當事人結婚時的婚禮錄像,火藥味頓時淡了許多。在這樣的氛圍里,雙方的家人安靜了下來,鄧聚洲不失時機地與他們拉起家常,加上雙方家屬的勸解,二人理智地達成了調解離婚。雖然沒有挽回當事人的婚姻,但是妥當地化解了雙方的恩怨。
“播放婚禮鏡頭會不會讓雙方尷尬?”庭審結束后,記者帶著疑問咨詢鄧聚洲。“就是讓他們尷尬,讓他們觸及靈魂,使他們對自己的婚姻有更理性的認識。”鄧聚洲說,楊樓法庭改變傳統審判環境,布置溫馨的審判環境,訴前介入調解,判決后回訪小孩的生活狀況。鄧聚洲還強調了“和好率”一詞,在他的撮合下,有35%的夫妻改變了離婚的想法,愿意給對方多一些機會。
群眾事沒有“分外事”
如何將轄區內大部分矛盾及時發現、及時化解在村里,徹底解決訴訟糾紛?
經過一番討論,楊樓法庭將庭里5名法官的手機號碼等信息懸掛在聯系村的顯眼位置,定時與各村干部溝通,每月堅持到聯系村走訪,及時掌握信息,主動出擊,提前介入,妥善化解大量糾紛,形成了“村村都有調解員,群眾糾紛有人管”的局面。
今年1月份,楊樓鎮發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趙某某駕駛鏟車由東向西行駛至付王村時與舒某駕駛的摩托車相撞,造成舒某及其搭載的妻子二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死者舒某下有兩個未成年的子女,上有年邁的父母。肇事司機當即被刑拘,進入刑事訴訟程序。死者家屬因賠償問題得不到解決多次到肇事人家里吵鬧,引起摩擦。法庭了解到該情況后,當即組織人員到趙某某家,耐心講解交通事故處理的相關法律規定,考慮到趙某某是回民,法官們又找到當地少數民族代表參與調解。經過7天的往返,多次工作,趙某某家屬一次性賠償死者家屬30.5萬元,趙某某也得到法院從輕處理。
當好維穩“減壓閥”
楊樓鎮地處省重點水利工程燕山水庫,淹沒土地3萬余畝,遷移人口6000余人,涉及21個行政村、105個自然村,同時南水北調也涉及楊樓部分土地,因此在承包土地、分配土地補償費、建造房屋時,村民與村組、村民之間、村民與建筑工程承包人之間發生的大量糾紛涌入法庭,成為影響當地和諧穩定的重大隱患。
楊樓法庭在與縣、鄉兩級政府溝通后,制定了“提前介入,調解為主,把握時機,適時判決”的處理原則。首先受理了趙某等12戶村民起訴各口村四組的土地補償款糾紛案,先后十余次到這個偏僻的小山村,同村民代表座談,試圖說服他們為符合條件的村民分配補償款。開始,他們抵觸情緒很大,根本不聽勸導。在數次調解失敗后,法官們仍不氣餒,決定采用各個擊破的方法,挨家挨戶到村民代表家里溝通,并適時利用發生在老百姓身邊的真實案例進行利弊引導。經過十余次的工作,該批案件全部調解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