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將至,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若干意見和市十項規定,狠剎公款吃喝、旅游、贈送節禮等不正之風,切實加強節日期間黨風廉政建設,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全市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抵制不良風氣,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發放端午節禮;嚴禁接收下級、利益相關方、管理對象的端午節禮;嚴禁以各種名義用公款相互宴請;嚴禁出入私人會所;嚴禁用公款接待、走親訪友等非公務活動;嚴禁公款安排旅游和各種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以各種名義變相發放津貼補貼;嚴禁違規使用公車和借用下屬或管理單位車輛;嚴禁違規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并借機斂財;嚴禁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嚴禁用公款為回鄉探親、參觀旅游的黨員領導干部安排餐飲住宿等活動;嚴禁將相關費用轉嫁給下屬單位、國有或民營企業等,切實以優良黨風帶政風促民風,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社會氛圍。
各級黨組(黨委)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防止違規違紀問題發生。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四風”問題突出的地方和單位,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嚴肅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暢通信訪渠道,開展明察暗訪,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頂風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點名道姓予以通報曝光,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頂風違紀行為。
201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