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除夕加班無三倍工資 網友:再窮不能窮除夕
眼瞅著春節還有一周,網上關于“除夕加班無三倍工資”的話題也開始熱鬧了起來。記者了解到,盡管今年除夕也放假,但與大年初一、初二、初三的加班三倍工資相比,除夕當天的加班工資只有雙倍,因為按照規定,今年的除夕只能算調休而非法定節假日。
這樣“慘淡”的現實引來網友的一片“哀嚎”:“除夕還需要堅守在工作崗位的小伙伴們感到心塞嗎?”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不少公司還是會按照三倍工資補償員工,甚至有公司給除夕加班員工發平日的四倍工資。
除夕加班拿不到三倍工資
同樣是放假,除夕為什么就和大年初一、初二的待遇有差別呢?
記者了解到,按照2013年新修訂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春節假期是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共三天。這就意味著,今年除夕雖然也放假,但法定節假日只能由《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2015年2月18日除夕的放假僅屬調休而非“法定節假日”。
因此,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2015年除夕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網友:再苦不能苦節日,再窮不能窮除夕
除夕本該是全家團圓的時刻,在這樣的日子加班都拿不到三倍工資,這樣“慘淡”的現實引來網友的一片“哀嚎”:“除夕還需要堅守在工作崗位的小伙伴們心塞嗎?”
網友“遠上寒山”感慨:“在人屋檐下,能按時拿工資,已經謝天謝地,不要有非分之想。”網友“lekesen”則指出,“本身有些公司就不會按規定支付300%工資,現在又不是法定假日,估計有些企業、工廠連加班費都沒有。”
有網友則表示除夕全家團聚時間太寶貴:“其實即便是三倍工資,也沒多少人愿意上班的,除夕是可以用工資來衡量的么?”網友“家家酒”則調侃道:“再苦不能苦節日,再窮不能窮除夕。”
記者調查:有公司除夕加班發四倍工資
昨日,記者采訪多個行業了解到,有用人單位基本都能保證給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勞動者發放三倍工資,但除夕因為不屬于法定節假日,每個公司也都有自己的彌補方式。
“如果法定節假日上班的肯定是按照工資的三倍來發放,但如果是調休則要看情況。”東城某商業地產物業公司總經理告訴記者,一般來說,如果是調休當天上班的,根據不同崗位有不同的做法,有的是發放兩倍工資,有的則可能選擇補休。萬江汽車總站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因為車站屬于服務行業,本來也不是按照正常周六日放假,所以一般都是補休。
在記者的采訪過程中,也有個別公司很土豪。“員工上班也辛苦,離開家里,在這過年,肯定不能虧待他們。”南城某酒樓的老板賀先生表示,一般會給除夕當天的員工多發一些工資,可能高于三倍,也可能會給他們封一個紅包。
“原來是100元/天的,除夕上班,就可以拿到400元。”在東莞一家工廠負責人事工作的周小姐表示,在他們那里除夕是有薪假,100元是當天不出勤也應得的工資,除夕上班就有3倍加班費,加起來就是400元,這就相當于平時工資的四倍。
“除夕”的法定節假日之路
1949年12月23日,國務院出臺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明確規定,春節期間的法定節假日為“正月初一日、初二日、初三日”,不包括除夕。
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對《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進行修訂,將“除夕”納入了法定節假日。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除夕工作的,要按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2013年12月,國務院再次對《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進行修訂,新“辦法”規定,春節放假三天,分別為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除夕再一次排除在法定節假日之外。
2015年除夕當天放假,但屬于調休,并不是法定節假日,根據規定,用人單位當天安排上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需按照不低于勞動者工資的兩倍支付。
(記者 劉文彬 吳城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