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惠婷李旭兵通訊員翟耀)近日,按照國務院關于第二次全國大督查發現問題核查問責工作的統一部署,我省依規依紀對有關市縣的13名干部進行問責,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1人,誡勉談話2人。
為推動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今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國務院組織開展了第二次大督查。9月,國務院對第二次大督查發現問題的核查和問責工作作出統一部署。此次核查問責,按照重點突出、統籌兼顧,依法合規、嚴格程序的原則,圍繞推動穩增長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突出處理了一大批資金沉淀、項目拖延、土地閑置、棚改遲緩等不作為問題。
涉及我省的主要為伊洛河治理項目進展緩慢問題和范縣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項目超標準建設問題。省委、省政府對相關問題高度重視,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迅速組成調查組對有關問題進行了核查,并對相關人員進行了問責。
2013年,中央下達伊洛河治理項目補助資金1.5億元,該項目應于2015年完工,但截至今年5月,宜陽、偃師、鞏義段尚未開工建設。3個縣(市)水利部門對該工程重視不夠,協調推進不力,工作效率不高,縣(市)政府作為領導機關,在推動工程建設過程中沒有完全盡到領導、協調、督查責任,導致該項目工程延誤。相關部門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宜陽縣水利局紀委書記李勛黨內警告處分、偃師市水利局副局長李效峰行政記過處分、鞏義市伊洛河治理工程建設管理局辦公室主任馬鵬飛記過處分;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宜陽縣水利局原局長張午丙(副縣級)、現任局長楚漢章及偃師市水利局局長高子炫行政警告處分,鞏義市政府黨組成員、副縣級干部王竹潭行政記過處分;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宜陽縣政府副縣長王定澤、偃師市政府副市長趙頗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宜陽縣政府、偃師市政府、鞏義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范縣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部分層高高出國家規定0.9米,范縣公安局在建設過程中把握政策不準,向設計單位提出違反規范標準的設計要求,濮陽市、范縣發改委在項目審核過程中把關不嚴,導致超標準建設問題發生。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相關部門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范縣公安局副局長張恒芹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范縣公安局原局長(現任濮陽縣公安局局長)張祥珍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對項目審核把關不嚴的濮陽市發改委副主任王光獻(正縣級)、范縣發改委主任魏敬民(副縣級)行政警告處分。
據了解,截止到目前,伊洛河治理項目正加速推進,范縣公安局已對部分違規問題進行了整改。我省將以此次核查問責工作為契機,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強化問題整改,推進工作落實,對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過程中存在的懶政怠政、為官不為等典型問題進行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