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2]小區公共部位的收益 要每半年進行一次公示

  小區各種廣告天天見;地下停車庫爆滿、搶車位成為必修課;經常有人擺攤,賣東西、裝寬帶、辦信用卡……在不少小區,這樣的現象是不是已經司空見慣了?而在這背后則是當下被熱議卻被很多人忽視的“小區公共收益”。這些收益到底歸誰所有,收益又都用在了哪里呢?這也是不少人都關注的問題。

  據悉,在各小區中,目前的公共收益主要來源于這幾塊內容——小區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所得的收入包括:利用小區公共區域的廣告收入、停車位收入、租賃的攤位收入等。

  征求意見稿中明確,對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所得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或者物業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業主大會成立前,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征得相關業主、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并將不低于經營總收入的百分之六十計入業主所得收益。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更新和改造,也可按照征求業主意見用途使用,每半年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一次。

  業主大會成立后,相關事項由業主大會按照法律法規、管理規約等要求決定,也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代為管理,并向其支付報酬。

  [關注3]小區維修資金使用、停車位出租使用等情況要進行公示

  一直以來,“維修資金”咋使用、啥時候用、使用多少等信息是否公開透明都是業主們關注的焦點問題。

  對于很多市民來說,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怎么用,用在哪兒,不少都只是知道個大概,甚至是一無所知。據悉,商品房維修資金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些老舊小區的電梯壞了,要使用維修資金,但是這個數目到底合理不,很多業主心里估計會犯嘀咕。

  同時,對于小區內有多少停車位,租出去了多少,又賣出去了多少等問題,相信多數業主也不清楚。

  記者留意到,在最新版的征求意見稿中,就明確了物業服務企業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將這些重要信息進行公示。

  企業及其有關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聯系方式、物業服務投訴電話;電梯、消防、監控等專業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單位的名稱、資質、聯系方式等,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物業區域內停車位、車庫的銷售、出租使用情況;房屋修繕、裝飾裝修以及使用過程中的結構變動等安全事項;其他應當公示的信息。如果有業主對公示內容提出異議,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答復。

  [關注4]挪用專項維修資金 或將受到挪用數額兩倍以下的罰款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原本是業主的錢,但業主卻很難接觸到這筆資金。并且,該筆資金由誰來掌控、誰來監管,業主也并不是十分清楚。可以說,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業主“既愛又恨”的一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