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打工不幸摔成十級傷殘,老板千方百計逃避執行,巧合在這時出現…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路治歐 萌友 黃芳 劉朦
打工不幸摔成十級傷殘,老板千方百計逃避執行,但中牟法院從當事人申請執行到結案僅用了兩個月,為什么如此順利?
2016年12月,鄢陵縣56歲的張某在白某承包的一處工地打工時,因腳手架鋼管斷裂,從4米高處摔下。經醫院診療,張某身上多處骨折,消化道出血,后經簽定,屬于十級傷殘。白某在墊付了10萬元醫療費后,不再愿意承擔賠償責任。2018年10月,張某將白某起訴至法院,最終法院判決白某賠償張某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15萬元。
判決生效后,白某為了逃避責任,不但換了手機號,而且連平時生意往來的賬號也更換了。今年1月7日,身體還未完全康復的張某從鄢陵來到中牟,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當查控系統第一次反饋被執行人白某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時候,執行員閆鑫并沒有放棄,繼續走訪、調查,對白某的財產進行“無縫式”查控。直到3月1日早上,執行員再次登陸查控系統的時候,發現一家銀行反饋白某的賬上有一筆錢入賬,立即向銀行發出了扣劃其中15萬元的要求。原來,白某之前的老客戶恰巧在這時轉了一筆貨款。
這起案件從當事人申請執行到結案僅用了兩個月的時間。案件能夠順利執結,簡單地說就是巧合。然而,巧合的背后卻也有著必然。執行員閆鑫手上有上百起案件,很多都是找不到人、查不到財產。他給自己定了一個規則,每天上班第一時間通過查控系統檢查一遍銀行、房管局和車管所等機構的反饋信息,對有財產的保證當天采取扣劃等措施,沒有財產的,再次點擊、反復進行查控。
白某很快知道自己賬戶被凍結、扣劃,為了能正常使用,主動到法院找到執行員承認了自己的錯誤。結案之后,他也可以放心地和客戶進行業務往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