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駕證超分仍酒駕 面對處罰他后悔也晚了

  一男子的駕駛證因交通違法記13分,他不僅未及時進行學習清分,反而還酒后駕駛機動車。近日,該男子面對河南許昌交警支隊第一交通執勤大隊開出的記12分、罰1000元的處罰單時,后悔不已。

  2019年03月19日晚上,河南許昌交警支隊第一交通執勤大隊在天寶路與學院路交叉口設卡夜查酒駕,這時一輛白色轎車迎面駛來。停車后,該男子遲遲拿不出駕駛證和行駛證,且滿口酒氣,民警立即讓司機熄火下車接受檢查。

  經現場對該車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36mg/100ml,涉嫌實施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經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查詢,該白色轎車的駕駛人名叫劉某(化名),駕駛證在一個周期內已經記分有13分,處于超分狀態。

  劉某對自己酒駕的行為供認不諱,對劉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做出了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加上之前劉某駕駛證上的13分,劉某現在已經在一個周期內駕駛證記分25分,超過24分,需要到車管所報名學習,并且重新考試科目一與科目三兩項。

  許昌交警提醒

  駕駛證處于停止使用狀態時視為沒有駕駛資格,一定要通過學習考試恢復資格后再開車上路。并且開車不是鬧著玩的,喝酒開車極易引發交通,一旦發生車禍,不但要承擔賠償責任,還要受到法律的處罰,甚至是生命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