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散步遇“老賴” 追回執行款

  來源:市中級法院

  日前,在河堤上散步的王某某偶遇欠自己錢的被執行人張某某,隨即通知了郾城區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來到法院,經調解達成和解,被執行人張某某履行7.5萬元案件款。

  兩年前,張某某因資金周轉困難為由向王某某借款7萬元,雙方簽訂欠條,并約定利息、違約金。到還款期后,張某某未能按時還款。王某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向郾城區人民法院申請訴訟。法院依法審理并判決被告張某某清償原告王某某欠款、利息及違約金共計8萬元。判決書生效后,被告張某某未履行還款義務,原告王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張某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材料。

  3月20日,在河堤散步的申請執行人王某某發現了被執行人張某某,隨即通知了執行法官。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被執行人張某某的妻子同意將房產拍賣,替丈夫繳納案件款,申請執行人同意放棄部分欠款,案件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