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紅)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按管理崗、技術崗、工勤崗分類進行;面試全程錄像,強化“以崗擇人”“為用而考”;舞弊者5年內不得參與事業招聘……昨日,省人社廳公布《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嚴格規范全省事業單位招聘制度。

  新政規定,今后,全省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以及涉密崗位等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人員外,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要在編制和核準的崗位總數內相應崗位出現空缺時,采取考試、考核的方法進行。公開招聘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統一規范、分類指導、分級管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按照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分類進行。招聘專業及相關學科的設置,一般應明確到學科專業類別,同一學科專業類別的視為相關專業。

  公開招聘考試可采取筆試、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方式進行,考試內容和方式可按照崗位及專業要求合理設置。急需引進的高層次、短缺專業人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簡化程序,直接進入面試(試講、測試或答辯)環節,也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面試測評主要包括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試講、答辯、實際操作、工作情景模擬等。面試內容應體現崗位特點,貫徹“為用而考”和“以崗擇人”的原則。面試考官、面試工作人員在面試期間必須接受全程封閉管理。所有已接觸面試試題的人員,嚴禁以任何形式接觸未進行面試的應試者。面試過程全程錄像。筆試試卷、面試成績和音像資料等保存期不少于1年。

  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進行,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但是,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