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呂峰/通訊員唐檢)河南省唐河縣檢察院檢察官日前在審查批捕一起涉嫌強奸案件時,從細節入手,利用電子證據還原了事實真相,及時避免了一起錯案的發生。
今年5月1日,在河南南陽油田某小區居住的小翠(化名)在丈夫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報案稱,4月22日晚,一名叫劉才國(化名)的男子在泰山賓館以拍裸照相威脅將其強奸。公安機關經立案偵查,于24日將劉才國抓獲。到案后,劉才國拒不承認自己的強奸行為,堅持說自己和小翠是情人關系,發生的一切都是雙方自愿。
案件被移送至唐河縣檢察院審查批捕后,承辦檢察官查閱完案卷材料感到十分疑惑:雖說案卷中有劉才國所拍的裸照、視頻以及小翠等人的供述,但卷宗顯示,報案時小翠一直在哭,事發經過都是其丈夫講述的,而視頻資料反映,案發當天,小翠是獨自一人前往劉才國入住的賓館;再看報案時間,比事發時間整整晚了9天。身為被害人,小翠為何沒有選擇及時報案?報案時為何僅由不在現場的丈夫一人講述事發經過,而她本人除了哭外一言不發?這些看似有些反常的舉動背后有何隱情?
帶著疑問,承辦檢察官提審了犯罪嫌疑人劉才國。劉才國仍是拒不承認強奸,堅持說他和小翠是情人關系,而且就在4月初的兩天里,他們還分別在武漢兩家賓館發生過關系。
為徹底查明真相,承辦檢察官決定核實該案所有證據。既然劉才國稱他與小翠是情人關系,那么平時一定會有通訊往來。于是檢察官要求偵查人員提供二人手機,并委托本院技術人員協助調查。技術人員利用電子數據分析、取證技術,提取出犯罪嫌疑人劉才國和被害人小翠手機中的視頻、音頻資料以及通話記錄,短信、微信信息等。
通過分析上述電子信息,承辦檢察官發現,劉才國經常與小翠聯系,除電話通話外,兩人幾乎每天都用微信互發信息數百條;事發前,劉才國的手機中還存有和小翠一起外出游玩時所拍的照片;通過查看事發當天他給小翠所拍攝的床上照片及相關視頻,均未看出小翠持反抗態度;事發后雙方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兩人關系仍然很親密,小翠并沒有流露出一名受害者應有的怨恨;在數據恢復過程中,也沒有發現數據被刪除的痕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