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報融媒記者 汪永森 通訊員 韓黎劍 徐振珂
2月26日8時18分,鄭州交警三大隊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隴海路與南關街交叉口附近路南側機動車道隔離花壇內出現一名死者,疑似交通事故引起。
接到指令后,三大隊轄區警組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民警調取路口監控視頻發現,死者凌晨3時50分許騎一輛電動車沿隴海路機動車道由西向東行至事故地點時,自行撞進花壇發生單方事故致死。
目前,警方仍在對該起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三大隊民警在此提醒廣大非機動車駕駛員:
一、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靠車道的右側行駛。
二、要遵守交通信號。非機動車駕駛人通過路口時要遵守交通信號燈的規定,不得與其他正常行駛的車輛爭道搶行,等紅燈時也不要占機動車道;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時,要注意左右觀察確保安全后再通過。
三、橫過公路要小心。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橫過公路時要下車推行,通過時要直線通過,不得斜穿公路,更不得在公路上逗留、折返。
四、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駕駛上述車輛時,不得醉酒駕駛、逆向行駛、違法載人載物,更不得在機動車輛之間穿行。
五、切忌突然左拐。駕駛非機動車要左拐彎時,要注意觀察后方車輛或對行車輛的距離,車輛臨近時不得拐彎;拐彎時要提前打手勢或開轉向燈,給車輛駕駛人發出提示信息,讓其采取相應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