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的微信群內轉發一段文字、發布幾張照片,或是隨意閑聊,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是,隨意≠口無遮攔。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不要因為貪圖一時的言語之快,而觸碰到法律的紅線。

  近日,商丘一女子因在微信群內發布惡意侮辱性言論辱罵交警,被公安機關依法治安拘留7日。

  4月3日8點33分,商丘一女子衛某的機動車在珠江路違法停車,被商丘交警二大隊新城中隊執勤民警依法開具違法停車告知單后,衛某對交警部門的正常執勤工作心存不滿,隨后通過微信群(群名:金盾溝通交流群)公開發布辱罵交警的言論。并被多家網絡賬號轉發,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交警二大隊新城中隊民警發現該辱罵交警言論后立即向上級領導匯報,針對這一情況公安機關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堅決維護一線民警執法權威。

  4月4日,民警依法將衛某傳喚至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經訊問,衛某對自己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據了解,目前商丘市交警支隊正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道路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衛某是因為自己的機動車違法停車被交警支隊二大隊新城中隊依法處罰,衛某被處罰過后,為了發泄自己不滿情緒,才在網上公開辱罵交警。殊不知,衛某的行為已然觸犯了法律。經過批評教育后衛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深刻地檢討了自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決定給予衛某治安拘留7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

  人民警察是國家法律的捍衛者和執行者,公然侮辱謾罵人民警察是對執法權威的挑釁,更是對法律尊嚴的踐踏。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民切莫以身試法!

  最后,民警提醒請廣大市民駕車出行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要以身試法。

  因為有秩序,社會才能健康發展;

  因為有警察,社會上才少了許多危險。

  大家應當遵紀守法、尊重執法人員、服從交警對道路交通的合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