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瑋/文圖
6月11日,記者從鄭州交警部門獲悉,為全面提升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文明交通意識和法制觀念,進一步擴大社會影響,增強震懾警示效果,共同維護安全、暢通、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鄭州交警將每周對依法吊銷駕駛證并處以“終生禁駕”的部分駕駛員和嚴重交通違法駕駛人員進行持續曝光。
●終生禁駕典型案例1
2018年6月19日8時30分左右,薛松行駕駛豫J81368號重型半掛牽引車行至S321省道新密市岳村鎮司家門村中本耐火材料廠門前路段時,與鄭克勤駕騎電動三輪車相撞,造成鄭克勤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后薛松行妄圖逃避法律責任,讓其副駕駛座乘車人李國亮頂替責任。
2018年11月13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判被告人薛松行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2019年4月3日,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對薛松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給予薛松行吊銷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終生禁駕典型案例2
2018年8月15日20時左右,楊永偉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豫AUM892號小型轎車行至新密市富民路青河村路段時,與郭安駕駛三輪車相撞,致郭安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發生事故后,楊永偉棄車逃逸。
2018年12月3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楊永偉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2019年4月3日,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對薛松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給予楊永偉吊銷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終生禁駕就意味著這些駕駛人今后與駕駛機動車無緣了,如果駕駛員被終生禁駕后仍開車上路,一旦被交警部門查獲,將按照“無證駕駛”給予相應行政處罰。
在此也提醒廣大駕駛員,行駛中如發生交通事故,要第一時間救助傷員、保護現場,肇事逃逸將會面臨更嚴重的懲罰!
酒后駕車的危害大家有目共睹,對此,鄭州交警對酒駕交通違法行為持續保持“零容忍”的高壓查處態勢,全年不間斷地嚴查酒駕醉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也提醒廣大駕駛員都引以為戒,切勿酒后駕車!
最后,鄭州交警也提醒廣大駕駛人要時刻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切莫因僥幸心理而觸犯法律、釀成大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