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剛剛閉幕,兩位副省級官員就“落馬”了,傳達了正風肅紀永不止步的信號!可是,在我省,仍有個別黨員干部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在群眾中造成極壞影響,直接損害基層群眾的切身利益。
而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懲腐敗的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松,查處違紀問題。
這不,濮陽、商丘、平頂山等地查處了一批違紀者并通報曝光,來看看都是誰被“點名”了!
濮陽市華龍區政府黨組成員王向東接受組織調查
據濮陽市紀委消息:濮陽市華龍區政府黨組成員王向東(副縣級)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濮陽:通報11起違紀典型案例
近日,濮陽市紀委通報了1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以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典型案例。分別是:
濮陽縣柳屯鎮敬老院院長楊美欽套取五保戶供養資金問題
2014年至2015年第三季度,柳屯鎮敬老院違反財經紀律,虛報集中供養人員人數,套取五保戶供養資金15425元,用于養老院日常開支,楊美欽負主要領導責任。
2015年12月,濮陽縣紀委給予楊美欽黨內警告處分。
清豐縣馬村鄉齊呂樓村村委會主任齊中民違規領取低保金問題
齊中民母親于2012年因病申請低保,2014年11月份去世。齊中民作為村主任和一名黨員干部,未及時申請停止其母親低保發放,致使繼續領取半年低保金,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
2016年2月,清豐縣馬村鄉黨委給予齊中民黨內警告處分。
南樂縣國家稅務局元村稅務分局局長王同修貪污問題
2010年5月至12月,王同修利用職務之便,伙同他人,開具虛假發票,陸續截留稅款15萬元,其中,王同修將5.17萬元據為己有,其行為嚴重違紀違法。案發前王同修等人將截留稅款補繳。2014年12月,審判機關以貪污罪判處王同修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2015年10月,南樂縣紀委給予王同修開除黨籍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