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陳思

  根據鄭州市空氣質量會商意見,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鄭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的通知》(鄭政文〔2018〕177號),經市政府研究,決定自3月16日16時將重污染天氣Ⅱ級響應調整為Ⅲ級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