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鄭州日報

  原標題:《明年起,河南縣級以上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復議職責》

  如何依法行政?如何切實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 ?12月7日,記者獲悉,河南省人民政府發(fā)布了《關于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4項任務。

  [任務1]縣級以上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復議職責

  意見明確,除實行垂直領導或以中央為主與地方政府雙重領導的海關、金融、稅務等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外,全省縣級以上政府按照“一級政府只設立一個行政復議機關”的要求,由本級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復議職責,統一管轄本級政府派出機關、政府部門及其派出機構、下一級政府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并以本級政府的名義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濟源示范區(qū)管委會參照省轄市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

  自2021年1月1日起,縣級以上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政府部門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復議案件。已經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由原受理部門繼續(xù)審理。

  [任務2]進一步暢通行政復議申請渠道

  意見提出,縣級以上政府要在整合行政復議職責的基礎上,研究修訂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機制,優(yōu)化工作流程,規(guī)范案件審理程序,全面提升行政復議工作水平,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暢通行政復議申請渠道,探索建立行政復議申請引導、轉送以及集中承辦等工作機制。優(yōu)化行政復議受理方式,鼓勵案件數量較多的地方實行立案和審理相分離的工作機制。改進行政復議案件審理工作,做好事實和證據的調查核實,提高辦案質量和效果。把依法調解的理念貫穿行政復議案件辦理全過程,推動從源頭上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切實提高各級政府公信力。

  按照“政府主導,相關政府部門、專家學者參與”的原則,探索建立行政復議咨詢委員會,研究行政復議案件審理中遇到的重大或疑難問題,為依法審理情況復雜、專業(yè)性強的行政復議案件提供咨詢意見。

  [任務3]推動行政復議信息化建設

  按照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的要求,推動行政復議工作信息化、數字化。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建設全省行政復議工作平臺,并與國家級行政復議工作平臺相銜接,實現行政復議案件網上申請、辦理、審批、查詢及送達等功能,推行行政復議決定網上公開,建立行政復議案件數據庫和電子檔案,做到實時更新、及時上報、數據共享。通過行政復議工作平臺,暢通行政復議申請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加行政復議活動,保障行政復議當事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案件辦理質量,提升行政復議公信力。

  [任務4]依法處理失職瀆職等違法行政行為

  意見明確,縣級以上政府要積極履行行政復議職責,在案件審理中準確適用法律法規(guī),嚴格審查標準,切實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依法加強對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guī)定的審查,根據法定權限和程序及時糾正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以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規(guī)定。建立行政復議監(jiān)督履行機制,對行政機關履行行政復議決定及行政復議意見書、建議書、調解書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并將有關情況作為法治政府建設考核的重要指標。建立健全行政復議機構與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溝通協作機制,及時轉送、移交行政復議案件審理中發(fā)現的違法線索,依法處理失職瀆職等違法行政行為。

  各級行政復議機構要定期將行政復議工作情況向本級黨委和政府報告,同時向下一級政府和本級政府部門通報;對于以本級政府部門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要將行政復議決定抄告其上一級主管部門。各級政府部門要結合下一級政府行政復議機構抄告的行政復議決定,有針對性地加強對下級部門的指導監(jiān)督,不斷提高本系統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從源頭上預防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產生。

  鄭報全媒體記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