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建立“互聯網+”便民服務平臺。
年底前,開通全省公安互聯網便民服務平臺,逐步將治安、戶政、交管、出入境、科技、消防等公安行政服務事項納入平臺,為群眾提供相關政策公示、受理辦理、進度查詢等服務。
解讀:當前,互聯網技術已滲入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傳統的現場業務辦理工作模式已不能完全滿足公眾需要。特別是近些年人口流動量的不斷增加,異地辦理公安類業務的需求更加迫切。采取“互聯網+”服務模式,將公安機關涉及民生的服務項目通過互聯網延伸到群眾身邊,是公安機關適應形勢發展,更好地為人民群眾提供服務的創新舉措。該措施實施后,全省公安機關將已經具備上網條件的戶政、治安、交管、出入境、科技、消防等與群眾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一些公安行政服務事項,納入到“互聯網+”便民服務平臺中,群眾可足不出戶,登陸河南公安“互聯網+”便民服務平臺或手機“警民通”APP軟件,即可初步實現戶籍、身份證、出入境證照以及車輛入戶、駕駛證辦理、技防管理、消防業務等115種事項的網上辦理、網上預約、政策查詢、辦理進度查詢等多種服務。下一步隨著條件進一步成熟,還將不斷把更多的公安機關服務事項納入平臺,面向全省公眾,從而將現實生活中“面對面”的為民服務與網上“鍵對鍵”的為民辦事緊密結合起來,讓群眾享受到更加全面、快捷、高效的服務。
10.農村地區實行下鄉上門業務。
在農村地區實行民警包村工作制度,包村民警定期“下鄉入戶”,對群眾有關申請及時受理、代辦或協助辦理,對老、弱、病、殘,行動不便的群眾,將辦理好的證件送至居民家中。定期組織“流動車管所”、“流動戶籍室”等,為行動不便的群眾提供下鄉上門服務。
解讀:從2014年以來,我們在全省農村地區普遍推行了“一村一警”工作機制,抽調機關民警分包行政村,每周抽出半天時間深入所包行政村開展入戶走訪活動。對群眾提出的戶籍申辦事項,包村民警積極受理,協調聯系派出所戶籍民警給予協助辦理,對老、弱、病、殘,行動不便的群眾要將辦理好的證件送證上門。對于特殊時期、特殊群體時間地點相對集中辦理戶籍業務的,由包村民警協調相關部門和派出所組織力量開展上門服務,集中采集身份證照片等信息,實行流動服務。同時,我們以前組織過“流動車管所”上門服務的活動,如新鄉的長垣,在2010年10月就組織業務骨干,聯合稅務、醫院、保險等部門人員,組建流動車管所,下鄉為農民朋友提供車牌、駕駛證服務,主要辦理兩三輪摩托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等“涉農機動車”的注冊登記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目前,全省安陽、濮陽、南陽、三門峽等地還堅持在周末和節假日組織“流動車管所”進入農村、社區等地方,為群眾提供“零距離”服務。下一步,交警總隊將按照惠民措施的要求,認真總結好的做法,學習借鑒外省經驗,深入推進“流動車管所”上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