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曉波 通訊員 謝振國

  核心提示|昨日,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自今年5月1日全面推行立案登記制,截至7月18日,洛陽兩級法院共接收訴狀12422件,當場登記立案11827件。其中,“民告官”類行政案件增幅明顯。不過,從目前實施情況看,一些群眾對于“立案登記制”仍然存在認識誤區。

  【數據】立案總量相比去年同期增長“民告官”案件大幅增加

  昨日,洛陽市中院黨組成員、群工專員胡博文在發布會上介紹,截至7月18日,洛陽市兩級法院立案11827件,當場登記立案率95.2%,高于全國平均水平5.2個百分點。立案總量相比去年同期增長了149%,在案件類型上,其中行政案件增長幅度最大,達342%。

  其中,少數案件沒有當場立案的原因,主要是當事人提供的訴狀和起訴材料不符合要求,又不能當場補正。兩級法院在接待處理時,都進行了一次性書面告知。有18起案件不予登記,主要是涉及到違法起訴和所訴事項不屬于人民法院主管。

  【誤區】立案登記制并非“所有案件都會受理”

  “雖然改為登記制,但并不是每起案件都適用。”胡博文說,立案登記制實施兩個半月以來,部分當事人存在一些誤解,認為立案登記制實施后,所有案件都能立案、法院都要受理。其實,法院受理案件要嚴格符合法律規定的立案條件。

  “違法起訴或者不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訴訟已經終結的;涉及危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危害國家安全、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破壞國家宗教政策的;其他不屬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訴事項?!焙┪恼f,對以上案件他們不予登記立案。

  此外,如當事人存在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行為,一經發現,其訴訟請求除被駁回外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現場】焦點問題給予答復

  焦點1 為何“民告官”行政等類案件增長幅度最大?

  胡博文:主要原因是立案登記制擴大案件受理范圍,導致眾多社會矛盾糾紛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無論是從數量還是類型上都大大增加,特別是行政案件。其次,去年大批量的民間借貸案件紛紛進入執行階段,導致執行案件立案增多;另外,有相當一部分案件,如村級債務糾紛、工業園區土地征收、群體性勞動爭議等案件,以前涉及信訪、執行難等問題,很多采取委托調解、訴前調解、協調處理等方式進行化解,沒有進入訴訟程序,實行立案登記制后涌入法院。多方面原因造成行政類案件增幅最大。

  焦點2 對于“三不行為”,法院如何規范?

  中院立案一庭庭長秦鐵林:洛陽兩級法院對“三不行為”零容忍,堅決杜絕“有案不立、有訴不理、拖延立案、增設門檻”等現象,為了更好的暢通立案渠道,更好的聽取人民群眾的建議和意見,開通設立了投訴電話0379-63369128,對兩級法院存在的“三不行為”及其他立案不規范行為,進行投訴和舉報,將安排專人進行反饋和處理。

  焦點3 案件增多,遇到“案多人少”法院如何應對?

  胡博文:法院將引入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與人民調解、行業調解和專家、法律志愿者咨詢服務工作等進行有效銜接,以實現立案登記制度和法院現有的案件繁簡分流、訴調對接等機制的互相結合、互相促進。

  其次,8月初,市中院的大訴訟服務中心竣工,將實行隨案書記員統管、集中進行保全和送達工作,實現訴訟服務中心承擔除庭審以外的所有其他訴訟事務,并妥善化解信訪、纏訴案件;提高法官隊伍綜合素質,聘請專業人士擔任人民陪審員,彌補法官在某些專業領域知識儲備的不足。此外,中院和各基層的訴訟服務網和12368法律咨詢電話將會陸續投入使用,屆時,網絡信息化會讓法院的立案登記工作更具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