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感染者就業權受法律保護 依法訴訟維權討說法
被拒錄后,苦悶的小吳開始在網上查詢相關知識,在上網查詢的過程中發現,從事艾滋病公益工作的民間組織有幾百家之多。經過網上的查詢及向公益機構咨詢,小吳認識到,處于潛伏期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工作能力上與非感染者并無任何不同。《憲法》、《勞動法》、《就業促進法》、《艾滋病防治條例》等均明文規定保護勞動者的平等就業權,安慶市教育局的做法已經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實際上就是對艾滋病毒感染者的就業歧視。
小吳向教育局進行交涉,并且索要自己的體檢單,小吳稱,交涉過程很不順利,教育局工作人員告訴他:“現在不可能把體檢單給你,如果你到法院起訴,我們自然會出示體檢單”。無奈之下,小吳只有選擇向法院起訴,在知名反歧視公益機構北京益仁平中心的協助下,小吳委托了安徽江淮律師事務所的鄭繼能律師和北京瑞風律師事務所的李方平律師,并于今日上午向安慶市迎江區人民法院提交了訴狀。
在訴狀中,小吳寫道:“被告安慶市教育局在公開招聘教師的體檢中對原告進行了HIV(注:艾滋病病毒)檢測,獲取了原告的身體隱私信息。并以原告為艾滋病感染者(攜帶者)為由認定其體檢不合格,從而使原告失去了被聘用為教師的機會,違反了相關法律不得歧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規定,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平等就業的權益”。請求確認被告認定原告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的行為違法;請求責令被告重新作出對原告的具體行政行為;請求判定被告支付此次訴訟引起的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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