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舉辦著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國家教育考試。可是,迄今為止,我國200多種國家考試尚無一部統一的法律進行規范,這不僅是依法治考力度不夠,對于高考而言,甚至可以說是無法可依。這種狀況,也讓騙子們感到有空可鉆,做起案來無所顧忌。相比而言,在美國等一些西方國家,對于各種考試舞弊行為、詐騙行為,不僅依法懲辦,而且執法必嚴。在重要考試中違法者,會被判處若干年監禁或巨額罰款,足以讓不法之徒膽戰心驚。
凈化考試風氣,治理高考環境,依法治考、違法必究、執法必嚴是必要前提,在當下,加快考試立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迫切需要提高效率、加快進程。與此同時,也應當從高考本身查找問題,認真反思和研究現行高考制度,客觀看待它的不足和局限,盡力消弭其縫隙和漏洞。
針對頻發的高考亂象,不少人主張,高考要保持公平公正,就必須加強統一管理,強化統一考試、統一錄取,淡化自主招生等靈活機制。其實,對于這個規模龐大的國家考試,改革應當盡量兼顧方方面面的利益和訴求,力求務實和穩妥,不能像個別省那樣幾年一變,讓考生、老師和學校無所適從;但是,決不能因噎廢食,決不能墨守成規,修修補補,反反復復,信不過中學對學生的綜合評價,不愿給高校足夠的招生自主權,抱著以分數為唯一評價標準的做法不變,使高考走到“科舉”的老路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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