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質疑:不退保證金物業說了算
據了解,物業公司向消費者收取數額不等的裝修保證金現象在哈市十分普遍,大多是在消費者辦理入戶手續時收取,否則不給房鑰匙。而一旦交了裝修保證金,要想退回卻很難。
冬奧家園周先生、韓女士等業主曾就收取裝修保證金是否合法的問題找到物業公司,物業公司表示1月4日給業戶答復。4日,記者以業主身份與冬奧村物業公司取得聯系,工作人員表示:收到裝修保證金是為了規范業主裝修行為,保障公共設施及樓體結構等方面的安全。
采訪中記者發現,哈爾濱市一些小區收取業主裝修保證金的現象很普遍。某小區一位業主向記者反映,自己所在小區為經濟適用住房,2009年8月初辦理進戶時,物業收取1500元裝修保證金,而小區房屋質量問題突出,收取保證金過高。南崗區學府路某某家園一位業主也說,物業收每位業主1000元裝修押保證金,明知不合理卻不得不交。
記者在隨后的采訪中發現,對于已經交了裝修保證金的居民,裝修后出現糾紛無法退還的現象不斷增多。市民劉女士說,2008年11月入住某小區,入戶時交了500元的裝修保證金。現在一年過去,房屋沒有違規的改動,但是物業公司卻不退還,還擅自將此款充當物業費。對此,劉女士說,物業公司沒有權利支配業主的錢,保證金是保證金,物業費是物業費。
一位已經繳納了裝修保證金的市民說:“進戶時,開發商收了裝修保證金,并且簽了合同,不能破壞承重墻和地表面等。現在裝修完了,物業卻因為我家在挨著墻的地方挖了個淺坑,并將這一條寫在驗收單上面,為此,物業要扣我家裝修保證金。”這位市民問:裝修中的改動是否合理應該由物業部門認定嗎?物業有這項權利嗎?
在江北師大嘉園購買房子的市民王女士說,物業公司在進戶時要求大家交1000元裝修保證金,我們無奈只好交了。如今已經裝修完了好幾個月,要求物業退還裝修保證金,物業卻不予理睬一推了之,小區居民對該物業很失望。
據了解,目前根據小區檔次不同,物業公司收取的裝修保證金從500元至1500元不等。以一個小區1000戶居民,每戶收取1000元裝修保證金計算,共收取100萬元。這樣巨額的保證金被物業公司收走,且無人監管,業主們很不情愿,但又只能接受,有的業主甚至三年五年也沒裝修,保證金一直壓在物業公司手中。而對于什么情況下不予退還裝修保證金,又多由物業公司自己定規矩,因此導致糾紛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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