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件實事:出臺《鄭州市存量房網上合同備案和交易結算資金監管暫行辦法》并啟動監管工作,規范二手房交易行為,降低二手房交易風險。
責任單位:市場處、房屋交易和登記中心
第七件實事:繼續加大我市住房貨幣化補貼發放力度,2008年12月31日前申報并符合政策規定的無房老職工住房貨幣化補貼,年底前全部發放到位。
責任單位:房改運行處
第八件實事:物業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對老舊小區和無主管樓院采用專業化企業進駐、后勤式管理、業主自治和社區介入等管理模式,實現我市建成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95%以上。
責任單位:物業處
第九件實事:以宣傳貫徹實施《鄭州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為契機,加大對房地產市場的監管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投訴舉報立案回復率達到100%,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責任單位:法規處、監察隊
第十件實事:增設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網點,方便群眾自行交存;發送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交存、使用等情況“明白卡”,增加透明度,解決好開發企業不及時代交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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