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晚報訊(通訊員宋 偉)2002年5月至2005年4月間,內鄉縣湍東鎮羅崗村村支書李某等6名村委班子成員違反土地管理法規,相繼非法轉讓、倒賣土地39.472畝,從中獲利155.0326萬元。日前,因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李某等6名村干部分別被內鄉縣法院判刑。
南陽晚報訊(通訊員宋 偉)2002年5月至2005年4月間,內鄉縣湍東鎮羅崗村村支書李某等6名村委班子成員違反土地管理法規,相繼非法轉讓、倒賣土地39.472畝,從中獲利155.0326萬元。日前,因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李某等6名村干部分別被內鄉縣法院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