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臥龍區中心城區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工作的情況說明
日前,有網友反映臥龍區城管局停車管理中心劃定停車泊位,從社會招募殘疾人向停放車輛強制收費的問題,臥龍區城管局高度重視,立即著手調查,現針對網友關切特作出說明:
一、設立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目的
近年來南陽城區機動車數量猛增。來自我市交警部門的統計顯示,截止2016年底,我市中心城區小型轎車保有量已達25萬輛,停車難問題日益嚴重。為有效解決城市道路臨時停車問題,提高中心城區停車泊位流轉率,切實解決市民生活出行“停車難、行路難”問題。根據南陽市人民政府《中心城區城市道路和公共場地臨時停車管理辦法》(宛政【2013】51號)、南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關于城市道路臨時停車實行屬地化管理意見》(宛城管委【2015】15號)等相關文件的要求,臥龍區自2016年啟動了中心城區道路人行道臨時停車管理工作,由臥龍區城管局牽頭實施,設立公共停車泊位,增加停車位供給量,解決城區道路車輛停放矛盾。
二、城市道路臨時停車管理辦法及收支去向
按照臨時停車泊位實行社會化運作的要求,通過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投標,由中標單位對規劃的人行道公共資源區域進行停車秩序的經營管理,經營權的出讓收入作為非稅收入,由中標經營單位直接繳入區財政專戶,用于臨時停車泊位的建設、維護、管理工作。
三、臨時停車泊位的收費依據
車輛停放服務收費屬于經營服務性收費,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屬于政府公共資源,收費標準按照市物價部門《關于南陽市中心城區公共停車泊位車輛臨時停放看管服務收費有關文件的通知》(宛價【2014】68號)實行全市統一定價。由經營單位管理人員向臨時停車泊位停車人按標準收取停車費,管理人員向停車人開具收費憑證。
四、網友反映臨時停車泊位經營方聘用殘疾人強制收費的問題
經調查核實,部分區域經營單位在管理期間因車輛違規停放確與沿街單位發生糾紛,該糾紛已由公安機關處理,不存在“殘疾人收費隊強制收費”現象。
下一步,臥龍區城管局將加大對中標經營單位的監管力度,加強對經營人員的業務培訓,強化文明服務的意識,嚴格要求中標經營單位按照“統一公示牌、統一收費標準、統一收費票據、統一人員服裝、統一監督電話”的標準規范經營服務,希望得到廣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同時也歡迎廣大市民對停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停管中心監督電話:61597806
臥龍區城市管理局
2017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