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被送進拘留所
申請人在清點執行款3月29日凌晨6時,在鎮平縣人民法院開展的“百日執行會戰”中,熟睡中的被執行人吳某,被鎮平法院的執行干警堵了個正著。
申請人張某年逾七旬,跟著吳某在工地上做小工。工程完工后,吳某卻拖欠張某的工錢不予支付。張某無奈訴至鎮平縣人民法院,要求吳某支付工錢。在法庭的主持下,張某與吳某達成了調解協議。吳某卻沒有按照協議的內容履行義務。承辦法官在收到張某的執行案件后,考慮到申請人與被執行人相熟,并且二人以前有調解的基礎,就對吳某做了大量的調解工作,吳某仍然以沒錢為由拒不支付。
“涉民生執行案件”一直是鎮平法院執行工作中的重點,對于拒不執行的老賴堅決打擊。法院經過調查了解到,被執行人吳某屬于有償還能力拒不履行債務,因此決定對他進行拘留。在去拘留所的路上,吳某慌了,讓家人趕緊把執行款送到法院。申請人張某也說:“我與吳某是老熟人,只要他能把錢給我了,能不能不要拘留他了”。執行法官考慮到吳某已經履行義務并承認錯誤,張某也諒解了吳某,就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另外四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書確定義務的老賴,被送進了看守所。
像吳某這樣的老賴,本身有償還能力的,但就是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對于這些不講誠信、喪失底線的老賴,鎮平法院敢于“亮劍”,該拘留的堅決拘留,該按拒執罪移送公安機關的堅決移送,讓老賴不敢賴、不能賴、也賴不掉。(杜明 郭亞海 王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