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正是藏獒犬的火爆盛季,那時養一頭高大威武的純種“鐵包金”獒成了趕潮流的時尚,隨著價格節節攀升,應運而起的獒業養殖園在各地興旺起來。
桐柏縣的某養殖園主人陳某,有空時他四處挑挑找找品相好的藏獒犬,在一次聚會場合中,陳某認識了家在山西的賣家王某,2011年2月,陳某與王某商量后,雙方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協議:約定將陳某位于城關鎮景區的一棟房屋賣給王某,價格32萬元,陳某購買王某的藏獒四只(公藏獒1只,母藏獒3只)價款也是32萬元。協議簽訂后陳某將該棟房屋的建筑許可證等相關手續和鑰匙給了王某。
“毫無征兆地的,藏獒突然就不好賣了。”這是從2011年開始市場賣獒養殖主們的感慨,加上養殖藏獒對于飼養環境、氣候溫度、飲食條件等要求高,陳某買的母獒生下的幼犬都夭折了,三只大獒也一個一個得病死了,到2014年他的養殖園里只剩下一頭獒。買藏獒后的幾年,房子價格水漲船高,陳某開始后悔了,越來越覺得用房子換不值,于是他用備用的鑰匙打開門,把鎖芯換了,直到王某有次來桐柏時發現門打不開了,經交涉無果,只好把陳某告到法院。2014年8月,桐柏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陳某歸還32萬元并支付利息。陳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2015年1月,南陽中院經審理,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然而,陳某一直沒有給王某還錢。
2015年3月,王某申請強制執行,桐柏法院執行干警鄭偉、馬健立刻找到陳某和他妻子齊某,詢問中陳某表示現在養殖也賠了,自己沒有錢還。齊某在一旁氣憤地說“我一直不知道賣房子的事,藏獒拉回來后就生氣,到打官司說賣房子我才知道,我堅決不同意!把狗還給她!” 鄭偉說:“根據法院生效判決,執行是返還購房款案件,你們應該付款而不是還狗,要盡快提出一個還款方法。”陳某應下來了,但是始終沒有任何還款行動。
從2015年3月,執行干警鄭偉和馬健強制執行被執行人陳某十幾次,陳某均逃避執行,避而不見。干警們依據申請執行人王某的申請,依法對陳某房屋進行了查封、評估和拍賣,桐柏法院執行局通過在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進行三次公開拍賣,均流拍,申請執行人王某愿意以第三次拍賣時的保留價425582元接受該房產。根據拍賣法律相關規定,2016年10月桐柏法院發出執行裁定書確認將該房產抵償給申請人。在得知房子被抵償后,妻子齊某和陳某發生沖突,拒不搬遷,爭吵中導致齊某手部受傷,被送去醫院救治。陳某把這些情況向執行干警反映,表示其家庭矛盾很大,不能騰房。
接下來,執行工作局面出現了困境:一方面,還上申請執行人王某的錢是目標任務,必須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被執行人陳某家庭矛盾沖突激烈,履行騰房手續阻力很大,必須充分考慮到被執行人合理利益。經過深思熟慮,鄭偉分別找到陳某和王某,聯絡雙方進行協調溝通,根據多年的辦案經驗,鄭偉提供解決方案供雙方參考,在多次協商后,2017年3月,王某愿意退還抵債房產,接受陳某以370000元包括購房價款、利息一次性還款,雙方達成執行和解,陳某籌錢后,來法院全額支付了執行款,至此四條藏獒引發的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桐柏法院執行干警在這兩年中,為此案件奔波幾十趟,克服了種種困難,本著“司法為民、柔性執法”的原則,終于為它畫上了句號,并得到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一致贊揚。
這天清晨,桐柏法院執行局窗子早早推開,一片片陽光飛進來,溫暖春風帶進來的,是執行工作新的忙碌春天。(杜明 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