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擅自開辦駕駛員培訓學校,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情節嚴重,已構成非法經營罪。4月12日,內鄉縣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劉某罰金人民幣5000元。
2015年下半年以來,劉某在沒有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的情況下,非法招錄30余名學員進行駕駛員培訓,非法經營數額達6萬余元。2016年9月19日,被告人劉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某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擅自開辦駕駛員培訓學校,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鑒于被告人案發后能夠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是自首,且系初犯、偶犯,可以從輕處罰。本院為了依法維護市場管理秩序不受侵犯,打擊犯罪,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判處被告人劉某罰金人民幣5000元。(杜明 王靜 屈熙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