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2號下午,桐柏縣法院依法強制執行一起返還彩禮案,通過對被執行人楊某采取拘留措施,使其親屬償清欠申請人魯某的彩禮錢18950元,這起長達5年案件成功執結。
結婚不登記,彩禮問題多
過去,很多農村青年結婚不去民政局登記,在家里邊擺喜宴喊親朋好友鄉里鄉親來吃飯熱鬧歡聚一番就是辦結婚儀式了,雖然我國新婚姻法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但在縣城一些相對落后的鄉鎮,許多村民還在沿襲著這個舊時的風俗習慣,導致出現各種婚約財產糾紛問題。
魯某的兒子與楊某的女兒于2009年農歷11月按照桐柏縣毛集鎮的習俗操辦了結婚宴席但未登記,魯家給了看家禮4000元、“對月期”彩禮40000元,楊家陪嫁的物品包括彩電、沙發、摩托、被子等一共價值13410元。2010年正月,楊某女兒單獨外出打工后不跟家里聯系了,經尋找無果,魯某父子把楊某、楊某妻子、女兒一并告到法院要求返還彩禮錢。桐柏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共同生活時間不到兩個月,并且彩禮數額較大,依法判決楊某和其女兒退還彩禮錢30590元。
執行不履行,依法被拘留
在法定期限內楊某沒有及時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魯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桐柏法院執行過程中及時對楊某財產進行查控,成功凍結5950元并扣劃賠付給魯某,經調查楊某女兒自從2010年出外打工,逢年過節從沒回家,跟家人斷絕聯系音信全無,該案件終結了本次執行程序。2017年4月恢復執行程序后,楊某仍然不愿意還錢對執行干警們多次推諉,4月8日,桐柏法院執行干警依法對楊某采取了拘留措施。
法官促和解,子孝替履行
執行局副局長徐偉多次上拘留所里對楊某做思想工作:“你們欠魯家的彩禮錢,還錢是必須的,現在你閨女逃避責任不敢回家,如果被找到了,她具備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可依法以拒執罪追求其刑事責任,出現這種結果是你不愿意看到的,為了你們整個家庭,為了家人早日團聚,必須想辦法早日返還魯家的彩禮才對啊!”楊某說:“我明白了,為了這個家我愿意跟親戚去借錢,盡快還上錢。”接下來徐偉調查了解到楊某兒子在鎮上開修理店,經濟條件好一些,于是想辦法聯系他進行了推心置腹的談話,俗話說“割不斷的親情是溫暖的港灣”,在徐偉的勸說下楊某兒子為了父親和妹妹同意自己拿錢還,但短時間內能拿出來的錢有限,為協調此事徐偉找到申請執行人魯某把楊某家庭確實困難的實際情況告訴他,表示其子有孝心替父還錢,問魯某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能否盡量少一些,魯某跟家人商量后同意只要楊家再給13000元就行。(杜明 桑婷)
4月12日下午,雙方在桐柏縣司法拘留所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當場履行完畢,楊某兒子把13000元錢遞到魯某手中,加上之前扣劃賠付的5950元一共實際履行18950元,雙方對此都表示滿意,并十分感謝執行法官的辛苦工作,該長達5年案件終于圓滿執結了。鑒于此案,徐偉告誡仍在拒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被執行人們:“法律之內”正是 “方寸之間”,不履行判決義務,執行打擊如雷霆,請不要越過和挑戰法律的底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