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18日開展的“百日執行會戰”專項活動中,出現了十分驚險的一幕,在郭朝群法官準備對劉某某采取強制措施的過程中,劉某的妻子同是本案被執行人的趙某某趁法官不備,手持耙子就向郭法官砸去,幸虧王法官眼疾手快,及時制止了趙某某的暴行,執行法官齊心協力將劉某某帶回了鎮平法院。
2015年借款人在鎮平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曲屯信用社貸款150000元,劉某某夫妻為該筆貸款提供了擔保。貸款到期后,由于借款人拒不償還借款,借款人和劉某某夫妻一起被告到了鎮平縣人民法院。經過審理,鎮平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借款人于判決生效后償還原告借款150000元及利息,劉某某夫妻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借款人及擔保人在判決生效后,仍然不履行償還義務。
鎮平法院執行局郭朝群法官在收到此案后,及時向劉某某夫妻送達了執行手續,在送達手續的時候,趙某某就態度極其惡劣,辱罵法官,一再強調:“我們又沒有使錢,憑什么讓我們還”。郭法官耐心細致給劉某某夫妻講解法律規定:“擔保人負有連帶清償的責任,并限期劉某某夫婦報告財產”,趙某某將文書丟棄,不予理睬。在今天督促劉某夫婦履行的過程中,發現劉某某家中停著一輛小轎車,法官要求查看行駛證,在法官查看的過程中,趙某某就顯得極其不耐煩。在執行法官強制帶離劉某某的時候,趙某某的情緒就完全爆發了,一直辱罵法院和法官,一看不奏效,拿起耙子就攻擊郭法官,幸虧同行法官眼疾手快,否則后果不堪設想。經過大家的努力,劉某某被帶上了警車,考慮到趙某某家中有2個一兩歲的小孩,法官就對趙某某進行批評教育。來到法院后,劉某某絲毫沒有還款的打算,一再聲稱:“我沒有錢,拘留就拘留”,鎮平法院怎能不讓你“稱心如意”,最后劉某某被司法拘留十五日,罰款10000元。
在鎮平法院執行的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形形色色的老賴,有的玩“躲貓貓”,有的懷抱小孩,有的把老人做擋箭牌。在這里,鎮平縣人民法院鄭重告誡老賴們“你們這些招數都沒有用,鎮平法院一定會窮盡措施,不懼任何艱難險阻,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希望被執行人能夠主動履行義務,否則等待你們的有可能會是冰冷的手銬,甚至是寒冷的鐵窗。 (杜明 郭亞海 王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