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出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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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出擊
凌晨出擊
將老賴田某堵在被窩
將老賴田某帶回法院
田某親屬送來執行款
將執行款交給申請執行人齊某繼“百日執行會戰”、“春雷行動”之后,南陽市臥龍區法院再次對執行工作施以重拳。5月13日早上6點,該院組織執行局、行政二庭、法警隊全體干警,吹響“夏季雷霆”執行攻堅集結號,對一些長期無法執結的“釘子案”“骨頭案”實施集中突破,精準打擊老賴。
6點20分,執行干警來到某小區六樓,將多次通知但始終避而不見、四處躲藏的被執行人田某堵在被窩,一舉抓獲。
齊某與田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齊某于2011年12月30日向臥龍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田某支付工程費、機械設備費等20萬元并支付違約金82161元。訴訟中,田某提起反訴,請求判令齊某清償機械設備租賃費等共計142000元。臥龍法院于2014年4月30日作出(2012)宛龍民商三初字第62號民事判決。田某不服,提起上訴,南陽中院于2015年9月30日作出裁定將該案發還。2016年4月6日,臥龍區法院作出(2015)民三重字第00009民事判決,判決田某支付齊某勞務費用等176147.53元;齊某支付田某租賃費65700元。判決書送達后,雙方均不服提起上訴,南陽中院于2016年7月19日判決維持。
判決生效后,田某不履行給付義務,齊某向法院申請執行扣除田某租賃費后的余款110447.53元及案件受理費7102.16元。案件進入執行程序之后,執行干警多次與田某溝通聯系,田某口頭答應履行卻以各種借口拒到法院亦拒不履行。執行干警遂將田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迫于壓力,田某于2017年1月26日委托親屬到法院履行4萬元。剩余7.7萬余元以已向檢察院提出申訴,申請檢察院向法院抗訴為由仍不履行。“夏季雷霆”專項行動啟動后,執行干警經過充分偵查,終于在13號早上將還未起床的田某堵在被窩。到法院后,田某看到執行干警填寫的司法拘留通知書,明白不履行真的是回不了家了,遂打電話讓親屬送來7.7萬元,該案圓滿執結。
截止上午12點,臥龍法院抓捕“老賴”10人,扣押豐田霸道汽車一輛。其中執結2件,和解3件,拘留5人,執行到位標的款 83.7萬元 。中午,執行干警放棄吃飯時間,利用這個“黃金時間”段繼續抓捕老賴。在臥龍法院,“早上堵被窩,中午堵酒桌,晚上堵牌桌”已經是一項常態化的日常工作,聲勢浩大抓捕老賴的大行動定期開展,小規模的抓捕行動隔三差五,讓失信被執行人寸步難行、無處逃遁。臥龍法院奉勸那些試圖逃避執行的失信老賴們,請抓緊時間主動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法律義務,不要抱任何僥幸心理!(房松玉 丁清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