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逃避債務,男子賈某對生效的法院判決置之不理,聲稱自己的房產和轎車均已抵債變賣逃避執行。日前,在西峽法院執行干警的明理釋法和拒執罪的法律威懾下,賈某主動賣掉自己出資登記在家人名下的房產車輛,履行了全部債務。
賈某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的債務人,在賈某向彭某等三人先后借款達50多萬元后。由于公司資金鏈斷裂,賈某久拖不還,彭某三人將賈某告上了法庭,西峽法院依法判決賈某償還他們50余萬元欠款。判決生效后,賈某遲遲不履行生效判決文書確定的義務,彭某三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經過執行干警調查發現,賈某名下的房產車產均已變賣給他人,以沒有供執行的財產為由拒絕履行義務,執行干警多次找到賈某做其工作,賈某也寫下還款保證,但是最終都沒有按照約定履行。最終,執行干警決定對其強制執行,在被司法拘留15日后,賈某依舊拒不履行自己的義務。執行干警在明理釋法,嚴厲勸誡后,告知其如果繼續拒不履行義務將會因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受到刑事處罰。在法律的威懾下,賈某終于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于是主動賣掉實際由其出資但登記在家人名下的房產車輛,配合執行干警履行完自己的義務。(杜明 王薩娜 張麗萍)











